这里并没有把守城门的士卒,而且,城墙前也没有什么护城河,或许是因为不用打仗的原因,这青云郡的城墙,虽然很高,但是比较单薄,估计也仅仅能起到将整座郡城包围起来的美观作用,其余作用,根本没有。
此时出郡城的人挺多,很多人挑着担子、赶着马车,从郡城里往外走。
宋剑明白,现在已是傍晚,用不了多久,城门就关了,这些小商小贩并不住在城里,他们住在青云郡城的周围,所以这个时候必须回家。
青云郡城的房价估计还是蛮贵的,普通穷人只能住在城外,随后宋剑便不再考虑这些,骑着大黄马,走进了青云郡城。
出乎宋剑的想象,这青云郡城比宋剑以为的要繁华的多,不仅有木质高楼,甚至还有那种石头、青砖等砌成的高楼,虽然不知道粘合剂用的什么,但想必应该是和地球上的水泥差不多。
宋剑不由点了点头,随意一瞅,便看到一座三层高的、打扮十分典雅漂亮的木楼,醉仙阁。
名字虽然俗套了点,但是看这装扮里面的酒水食物绝对是一等一的。
宋剑下了马,自然有店小二接过了缰绳,宋剑一甩长袍,便朝着店内走去,到了醉仙阁内,宋剑径直朝着三楼走去,三楼是雅座,坐在上面,放眼望去,基本上可以一窥整个青云郡全貌了。
“客官要些什么?”一个长相利索的店小二走过来,问道。
“好吃的好喝的都上过来吧,越多越好,”宋剑一摆手,也没多在意,他有钱,在地球上时有的是钱,全球第一大亨,到了这一世,虽然刚开始穷困了一些,但是后来接管了王家大院之后,也弄了很多银子。
小二看了下宋剑的衣服,便痛快的去了,宋剑身上穿的,虽然不是上好的料子,但也算是丝绸了,应该不差钱。
一顿大吃海喝,宋剑顿觉舒坦,付钱的时候,他拍了拍自己的口袋,猛然想起,一些不重要的东西,比如银子、干粮什么的,都在马背上放着呢。
“哦,小二哥,银子在马背上呢,你随我去取,”宋剑讪笑了一下,“刚才下马的时候,忘记带着了。”
“嗯?”店小二瞪着宋剑,心中已经把宋剑当成是吃霸王餐之人了,毕竟谁会傻到把银子放在马褡裢上呢。
下了楼,到了栓马处,来到自己的马前,宋剑一摸,自己的布袋竟然被人偷走了。
“我的布包呢!”宋剑问向那牵马的小厮。
此时四个店伙计已经围了上来,“告诉你,别想赖账,怎么,难道你这不仅想不付饭前,还要诬赖我们店偷了你的银子不成!告诉你,十三两银子,少一钱你都别想离开。”
说着,一名店伙计猛地一推宋剑肩膀。
宋剑哭笑不得,他真的是有银子,来的时候兰花给自己包了很多呢。
“弟兄们,打他,打到他变形为止!”一个伙计叫道。
宋剑正想辩解时,听到这话,脑中一震,他猛地盯着自己手指上那枚黑戒指,“难道……是这样?”(未完待续。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手机用户请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