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贾诩称奇(1 / 2)

(二更到,还差六百多票,总票就能上一万,不知这周能否实现,都尉拜求大家支持啊)

作为一名将军,领军作战不仅只有纵骑冲杀,还有登城陷阵,马战与步战同样重要。

周仓所出身的黄巾军本乏马,周仓常年步战,其步战之能远胜于马战。

一听颜良说要看步战比试,周仓立时信心大增,当即大叫着要战。

胡车儿自恃怪力过人,想也没想也嚣然应战。

他二人抖擞精神,浓浓杀气再起,各自又是一副要拼死拼活的样子。

“你二人要战也可以,这一次依旧以百合为限,若到时不能决出胜负,你二人就要结为兄弟,从今往后齐心协力,共同辅佐本将,尔等还敢战否?”

颜良忽然间道出了这么一番话,令在场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胡车儿和周仓只犹豫了一瞬,却都自恃武艺,均是拍着胸脯应下。

身后的贾诩惊奇了片刻,却才恍然大悟。

方才那一场马战,贾诩已看出周仓不及胡车儿,颜良让他们再进行一场步战,那么他定是断定胡车儿的步战不及周仓。

这两场比较下去,这两个莽士便知道彼此的武艺不分上下,再不会存有轻视对方之心。

如此一来,二人间的敌视也随之减弱,而颜良再令他们结拜为兄弟,便是趁势化解了二人的芥蒂。

“这颜将军看似一武夫,却没想到驭人之术如此高明,他的城府,当真是深不可测……”

恍悟的贾诩,心中暗暗称奇,那道风仙骨的脸上,不禁流露出几分赞叹之色。

颜良转身之际,看到贾诩奇叹的表情,便知这位毒士已猜出了自己的用意。

“酒还未冷,先生就与本将再看一场好戏吧。”

颜良对贾诩的奇色视而不见,只欣然坐下,闲淡的品起美酒。

颜良的平静如水,云淡风轻,愈发令贾诩暗中佩服。

慨叹半晌,贾诩忍不住举杯道:“将军英武雄略,老朽佩服,此一杯老朽敬将军。”

贾诩虽未明言,但言外之意却已不言而喻。

颜良知他什么意思,能得毒士的敬佩,心中自有几分得意。

不过他却并未有所显露,只哈哈一笑,举杯与贾诩欣然对饮一杯。

隆隆的鼓声再起,校场那两员莽将已重新战至一团。

当日许都之战时,胡车儿被颜良拍下马后,曾以一己之力,赤手空拳力敌几十人的围攻,着实是威风了一回。

表面上看起来,胡车儿的步战能力同样可怕。

不过,当时那几十名士卒,皆是武艺平平之辈,尽管人数众多,但围攻起来却毫无章法,自然不是胡车儿这怪胎的不同。

眼下面对周仓时,形势却已大不相同。

但见周仓刀光重重,步履如风,诺大的躯体却跤捷如猴子一般。

自黄巾之乱被平之后,周仓落草为寇,常年流窜于大山之中,虽处崎岖之地仍能如履平地,身法机敏便不足为奇。

反观胡车儿,虽是蛮力过人,每一刀下去都呼啸生风,但脚步身法却笨拙如牛。

数十招后,胡车儿便被周仓晃得左挡右闪,应接不暇。

此时的胡车儿,方才意识到自己的托大,却不想这姓周的步战竟如此了得,耍自己跟耍猴似的轻松。

形势逆转,这一次轮到了胡车儿穷于应付,苦苦支撑。

转眼五十招走过,周仓虚攻一招,晃过胡车儿的大刀,转身之际,粗重的刀柄狠狠抡在了胡车儿的背上。

周仓力量虽不及胡车儿,但同样是远胜于常人,这一棍子敲下去,运起了生平之力,那“啪”的一声重响,竟令整个校场都清晰可闻。

围观的将士们无不为之一震,心中皆想如此重击下去,若是换了自己的话,只怕当场就骨头碎裂,重伤不过。

周仓嘴角掠过得意,以为这一击下去,胜负已分。

只是,他的得意只持续了一瞬间,随即便演变成了惊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