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弥漫着灰蒙蒙的雾气,氤氲潋滟,隐隐中还有一股焦炭的烟熏味。
稀稀松松的行人,匆匆地在街道上低头窜过,他们有的是赶着去工地修筑城墙,有的是去农庄搭理作物,有的是去地下黑市交易货物,有的是清除虫子的尸体、捣毁有毒蘑菇,有的是游荡在街头伺机偷抢食物……
“诶,阿坤,你怎么了?脸上伤得这么可怕……”
“别说了,昨晚去邕江打水,被吸血虫跳出来咬住我老公的脸,一下子就钻进了他脸蛋里边,直接穿过了腮帮子,进到他口腔里,当时疼得他眼睛都快蹦出来,要不是他机灵,一口将吸血虫给咬断,天晓得它会钻入他肚子还是钻入他血管……哎,能捡回一条命,就很不错了……”
“嘶——不是说邕江的水域挺干净的吗……哎哟,以后我去打水的时候也得小心点……”
“干净个屁,咱以前的同事老王你还记得不?他前几天晚上带着他家闺女去打水,结果水里蹦出一条白色的蛟蛇,一口就将他闺女的脑袋吞进嘴里,当时就吓得老王尿了裤子……”
“不是吧,这么惨,难怪老王全家都吃了农药自杀……这户人家真够可怜的……”
街道上,随处都可以听闻行人抱怨着可怖的经历和见闻,如果放在和平时期,这些事每一件都能上新闻头条,甚至震惊整个天南省,但今时今日,仍旧有命活着的平民百姓早已见怪不怪了,对于一桩桩触目惊心的惨死血案,他们除了唏嘘一声,就再也没法去做点什么,毕竟自己连基本的伙食都没法保障,就更别说人身安全,乃至是别人的人身安全了。
“喂喂,阿苏,你看……那边的家伙……”
“别烦老子,这还得赶紧去邕江捕捉吸血虫呢,把吸血虫研磨成粉,伴着米浆,也够吃几天,唯一的缺点就是容易上火肾亏……”被同伴拉扯着衣袖的年轻人一副认真的表情,但他的同伴却依然喋喋不休地喊着那边的家伙,没办法,年轻人只好转过头去瞥了一眼。
一看之下,年轻人顿时目瞪口呆!
靠,那个身穿银白色铠甲,银白色风衣,就连头发也是银白色的家伙也太拉风了吧?
帅,简直帅爆了,且不说那张黄金比例的完美脸孔,就连身材也是好得没话说,再配上那造型超级新潮的纯黑色墨镜,当真是男人中的男人,强大的气场和魅力足以让女人眼冒鸡心,男人自惭形秽……
“我擦,这家伙发什么神经,都末日世界了,人人自危,谁她妈的还会看他有多帅?他以为靠帅就能混饭吃,就能在虫子的嘴下活命,简直是蠢货啊,换了我是他,肯定把自己打扮成我这样的土鳖……”年轻人酸溜溜道,他心里很是不忿,末世里的平民百姓没几个还能注意仪容仪表的,乍然间看到这比天王巨星还酷的型男,他能不自惭形秽吗?
“嗤,你以为人家跟你一样是手无寸铁的土鳖啊?人家可是传承者哩,传承者打扮得拉风一点很正常嘛,不过……咱们邕城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个拉风的男性传承者?这货比林少将、王少将还要酷得多,要是在和平时期,这货光靠这张脸就能成为票房天王……”
街上的行人,无不对那个一身银白的型男指指点点。
不过,这个型男却无动于衷,依然神情冷峻地戴着墨镜,酷得掉渣地走在大街上,时不时地引来那些赶去植物园的大婶的尖叫。
怎么会是大婶的尖叫,而不是少女的尖叫……因为少女通常不会在这个时候出门行走,邕城街道危险着呢,所以只有大婶、大妈,年轻靓丽的少女少之又少。
这个型男,当之无愧的是大妈杀手,年轻俊逸的面孔,足以秒杀所有的中年大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