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汪太监肯接下查案之事,方应物便不在把心思放在这上面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办,东厂查案比他在行多了,远胜于他亲力亲为。如果连东厂都查不出个一二三四,那换谁来也白搭。
不过方应物还有件事情要解决,那就是街道厅的第三次征发传票。即便方应物再看不起对方,这也是正式的官府程序,不能完全无视。
或许有人觉得,掏代役银或者再找个人顶替不就行了,那些大户人家都是这样做的。对此方应物只能表示,这样想的真是很傻很天真。
收不收代役银或者替身是街道厅衙门说了算,争斗到了如此地步,难道街道厅会收纳方应物的代役银或者替身?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上次左常顺之所以能顶替方应物,全因为这是都察院“判决”下来的,街道厅纵然不愿意也不能拒绝,不可能公然抗法,只能被动接受。
但这样一个案子和人选,现在还能从哪再找来?更进一步说,现在还有人敢再替* 方应物服役么?敌人能害死一个,就能害死两个三个,巴结方应物重要,小命更重要。
想来想去,方应物也没想到什么应对主意,只能暂且放下,采取拖延战术了。不过拖延也不是长久之计,仍然存在着被街道厅判定为逃役并上报的风险。
最终方应物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拖延到东厂查案结果出来再做打算,这样才有利于自己做出最正确的决策。即便不是最正确的决策,起码也是最稳妥的决策。总比现如今这样盲人摸象为好。
暂且放下左先生被害的案子,方应物又头疼起自己的婚事。说起自己的婚礼。其他琐事还好,吩咐下去就有人来跑腿操持。但当前仍有个最大的问题悬而不决,就是自己和刘棉花的指导思想从根本上完全不同。
这是九成九的政治婚姻,方应物看重的是“实惠”,而刘棉花图的是“名声”,利益着眼点不同,思路自然不同。
因而方应物想一切从简,能省则省,静悄悄的把事情办了。反正低调的把刘府小姐娶到手就行,闷声发财之外其它都是多余的。至于刘府的名声,能不沾就不沾,能少沾就少沾!
而刘棉花坚持要大操大办,恨不得嫁妆第一抬刚进方家时最后一抬才出刘府,再沿街摆上数里流水席面,就差到处贴榜文昭告京城他刘家与方家结亲。方家的名望如日中天,能蹭几分是几分,即便有可能蹭了也白蹭!
翁婿两人已经谈判三次,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以至于方应物今日不得不再次赶赴刘府,继续为这个问题扯皮。此时方应物甚至有点怀疑,莫非老泰山故意如此拖拉,为的就是等待他方应物耐不住先松口?
“这是老夫最小的儿女。等婚事一成,老夫此生再无大事了。既然最后一次,总得叫老夫好生操办罢?可怜天下父母心。你总要考虑到为人父母的心情。”刘棉花一改前几次谈判策略,企图用亲情打动方应物。抛出了父母心为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