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举手之劳(1 / 2)

见到吴笛依旧爱理不理、我行我素的样子,王绮再也不想自讨没趣,只能在心中诅咒吴笛在第一节语文课上被刘老师点到,站起来一句话也背不出,到时候丢脸的就是吴笛了。

不管是晨读课还是早读课,一旦同学们完成了背诵任务,只要老师不在,就喜欢肆无忌惮地聊天,读书声可以很好地掩盖聊天的声音。

语文老师刘老师也不会整节早读课都待在班上,她仅仅巡视了五分钟,便离开了,而对聪明的学生来说,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那两段,十分钟就能大概搞定了,因此起码有二十分钟的时间来开茶话会。

邹峰就是个非常喜欢在早读课上聊天的男生,他的脑子也非常聪明,三下五除二就已经觉得自己完全背熟了。

仗着聪明的脑子,邹峰在学习上不是很踏实,基础不牢,倒喜欢钻研难题、怪题。因而他每次考试成绩的落差总是很大,可以一下子爆发考全班前五,然后再退步到全班倒数,为此他还沾沾自喜,总宣扬自己每次考试其实都不喜欢复习,乃是裸考达人。

邹峰的座位正好在吴笛前方,许多男生都非常羡慕的座位,仅次于吴笛左侧隔了一个过道的那个座位,因为在每星期换座位后,有一组会出现三列,到时候就可以与吴笛成为短短一周时期的同桌……

吴笛左侧那个座位的男生叫做苏无尘,长得倒也清俊,身体过于纤细瘦弱了,为人沉默寡言,没什么存在感。

许多男生都觉得苏无尘占着那个座位简直就相当于占着茅坑不拉屎,白白浪费一周与吴笛成为同桌的时间。连主动跟吴笛搭话都不敢。

邹峰性格比较外向活泼,他背完了《荷塘月色》之后,见到自己的同桌洪斌还在努力背诵。喜欢在早读课上找人聊天的他,自然不会在这种时候打扰。他便非常自然地回过头,看看吴笛有没有背好。

邹峰自认为和吴笛的关系还是比较熟的,属于能够互相聊天扯淡的那种,他就喜欢在吴笛面前夸夸其谈,以此来吸引对方的注意。

他对吴笛只有淡而朦胧的好感,不过今天早上在看到那个于晨居然敢主动约吴笛出去吃早饭时,他的心中还是感觉微微一慌,而吴笛的婉拒则让他心中好似放下了一块大石。

他当然不认为自己能真的和吴笛谈男女朋友。但心中却也不希望吴笛成了别人的女友。

此时,他看到吴笛右手托着下颚,侧着脑袋安静翻着语文课本的姿态时,只觉得如此娴静、优雅,她那白里透红的肌肤,光滑细腻得没有任何瑕疵,可谓“一肌一容,尽态极妍”,果然不愧是千金大小姐。而那长马尾与斜刘海的发型,则将她的气质衬托得更加清纯。仿若清水芙蓉。

“喂,你课文背好了啊?”邹峰主动搭话,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叫吴笛的大名,有点小羞涩,索性直接用“喂”来代替了,反正他与吴笛的关系比较熟,对方也不会介意他那并不礼貌的称呼。

在邹峰眼中,吴笛在礼节方面,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吴笛抬起了头,自然看到了回过头来的邹峰。他好像也没有开始发育,所以长得不是太高。要不然也不会坐在女生前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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