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莉靓舞卷 第75章(2 / 2)

情圣物语 叶无名 2817 字 2021-04-24

再然后的一次晚自习,我已经被调到第三排中间,教室内只剩下不多的几个男生女生,她在附近。与其他男生闲聊时,我居然大说粗话浊语,令我痛感惊异自责。比如像“我操”、“靠”、“鸟逼”之类的口头禅,平时我都不愿说只言片语的,当晚却脱口而出,“大放厥词”,弄得我羞愧满脸,后悔不迭。这令我困惑,为什么我会不由自主地在她面前表现一个如此的自己?是潜意识里的什么东西在作祟?还是怎的?

另一个晚自习,她又来问问题了,我虽然不再像第一次那样紧张慌乱,却还是冷酷到底,自始至终不曾笑过一点。

我本来就是抑郁沉默的,可为何对她就愈发的冷漠沉默了呢?与此同时,我对别的女生可都是故作风流,谈笑风生地。真是怪事!

仍然是一个晚自习,教室里只剩下她一个女生了,我们俩仿佛说过一些什么话,仍然是她问我问题,我回答的。但是我还是那么冷冷的,生怕被别人看出我对她有意思似的。

我跟哥们在黑板上写写画画,我用英语写了一句“wheremygan?”随后擦去了gan,画一个杠。问哥们什么意思。他按词索意:“哪里是你的……”自然错的十万八千里,我语重心长:“错了,恐怕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随后的一日早上,黑板上我写那句话的地方,留下了这么一句英语:“thisgirlis!”

我看后大感兴奋和激动,慌忙转头去看她,她也正爱意绵绵的凝视着我。

我蓦然心醉了,她居然理解我!而且她真的理解了我。我那句话的本意,本就是“谁是我的那一位?”gan是甘妹的意思,其实更确切地像歌里唱的那样:“谁是我的新娘?”

而她体会了,理解了,答应了,“这女孩是!”

可惜的是,这只是沉默中的自以为是,而且黑板上的那英语写的笔力迥劲,不像是女孩子手笔,这令我疑虑。

随后的脉脉含情相互凝视心有灵犀不点也通变成了家常便饭,互相脉脉的关爱成为生活的沙漠里唯一迷人的绿洲和清泉,我干渴的旅人一般领会着雪中送炭的爱情的甘霖。在那可怕的岁月里,她真的是一株仙草百合,悠然独放,令我保留最后一丝生的欲望……

可是这爱情是沉默的,莉莉虽然是一个大胆泼辣的坏女孩,却只能在我面前小鸟依人般的羞秀默脉,从不敢大声地表白什么,只是静静等待我去挑明,去追求。

可是我是一个怯懦的白痴,而且深深痴迷于沉默的爱情,不敢也不愿越雷池半步。

学期快结束了,结束后就只能天各一方,可能再不相见了。

那个上午放学,其他人都走了,只留我下我们俩。白白的衬衫。迷人的手帕束住一头柔美的青丝,温暖的香溢的爱情烘烤的我满面羞惭。可是我还是不敢开口,而她也不敢。最后我逃走了。头也不敢回。我真的很懦弱很白痴很迂腐很书呆很孔乙己很阿q很变态!我想她心里当时也一定是这么骂我的。

预选考试完后的那些天里,无言的沉默的互相关心凝望。令我魂牵梦绕,柔肠寸折,醉生梦死,伤心欲绝。那娇羞的脸庞,那秀美的身姿,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笑一颦,一草一木,都凝注了我无限的遐思、哀愁、眷恋、痴情。

不管是那棕色身影伏桌而眠,还是多彩的身影翩然而去。都在我的眼睛里凝华成一馥馥柔情刻成的塑雕,世间最美的七彩画卷。

我走了,去县城参加中考。然后考上了,极少的几次路回校园,拼命的收寻她的倩影。

终于有一次无意间见到了。仍然是那白衬衫,幽恨满面。令我大感吃惊的是,她竟是如此的瘦小,如此的小巧,而之前她给我的感觉都是高大的。真是奇怪至极!我甚至怀疑面前的这个女孩不是她。而是她的小妹妹!当然,这就是她。数月不见,她竟然如此的消瘦,如此的憔悴,真真不在我预料。虽然独自在家的我自己,也是魂不守舍,日思夜想,每每想去寻她,或者盼望她来找自己,无数个日夜的翘首以盼,销魂渴望,然而……

对着那饱含深情的泪眼,无语凝望片刻后,我竟然又是如先前的那样,卑鄙的拙劣的沉默,迅速的怯懦的逃离……

我的心很伤心,因为伤了她的心,我痛不欲生,我生不如死,这是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的我的最主要的感受。高中开始的那段时间,我是一个没有魂没有心的人,一具行尸走肉。

爱情其实就是死亡,它把活人变成死人,比真正的死人还要死气几分的僵尸和石头。

哥们告诉我,她再次留校复读了。不过已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晚自习也不好好上了。只有我明白,之前她的晚自习,也不过是为我而上的,如今我不在了,她自然没有再上的理由。

开学去太和的那个早晨,我写好了情书,早早的晨雾里,特意来到学校,没有她,也没有哥们。只好出来,车要启动了,我不得不上车。车缓慢加速了,飞驰的经过十字路口的一瞬,特意坐在窗边的我,看到了晨光中骑车刚到的她,那么乐观的微笑着,我感触良多,平日在我面前的忧郁愁思,显然只是因为我们深切地爱情,一旦没有了这爱情,她便恢复了世俗的乐观。

她没有看到我,车上那熟悉的背影消失在车后的人流。我无奈的把情书撕了个粉碎,撒在窗外的街面上。

从太和回来的那个晚上,我骑着车子一路风驰。过了铁路,在长春和她村子之间的那段路上,我大声地唱着情歌:“九妹,九妹,哥爱的妹妹,九妹,九妹,火红的花蕾……”

晚夕的暗色里,对面远远来了一个棕黑的身影,和自行车声。

我住了口,觉得丢人,怕对方笑话。

擦肩而过的一瞬,我发觉那身影是那么的熟悉,棕色的一套衣服,正是她!

可是我不敢确定,更不敢呼唤,只是兀自停了下来,深情回望。可那身影却消失在暮色里,一去不回。我叹惋难抑,为什么这样?

来到长春中学的复习班,哥们旁边坐下,一问才知,她刚刚离去!

我的天,这就是无缘对面手难牵的注释吗?

第二天是周日,我去长春买东西,路过学校,没几个人,更无一个熟人。她没去,半路遇见姗姗来迟的哥们,把苦心写成的纸条递给他,要求转交。那纸条实在寒酸,而且语焉不详,并无我的签名。内容是:“傻妹妹,我爱你,永远!笨哥哥:刘!”

许久后的再次回家,得知哥们没把纸条交给她看,而且她也已经退学,不知去向了。

她给了我机会,冒着几乎耻辱的折磨,第二次回长春复读,就说明了这一点。

迟迟不见我的行动,她终于等不及,走了。

我痛彻心扉,失魂落魄,生不如死,无可奈何。那些个日日月月,我真的是死了一次,成了个真正的活死人。我是一个死人。十七岁那年的很长一段时间里。

第二年,死去的我开始复苏了,因为校花班花小女孩斌儿逐渐的进入了我爱情的感应里,填补了我胸腔里的空洞,我有了一颗跟人分享的全新的心。

我活过来了,但也已经对斌儿动心了,然后,见到了她,最后一次的擦肩而过。

那是一次从家去上学的路上,我很少的一次坐公车。带着吃穿的一些东西,坐在车头。

车在长春西边六里地的她村的村口停下来,车下站着两个女孩。

而后面的那个女孩,就是她。仍然是那一头长发,仍然是那么春光明媚的微笑着,——在别人面前她总能够如此乐观开朗活泼,——时尚的牛仔衣裤,当年的乡下,这是凤毛麟角的打扮。我先看到了她,在她看到自己之前,我可耻的移开了目光,如往常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