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样不行,于是看向胖子,开始对他说话。
“那个村子,里面的人,会做一种点心,是用糯米和红糖做的,因为雨水充足,村子里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在这种点心里,有雨仔参的花瓣,吃了可以长记性。”我说道。
胖子含糊的应了一声。
“雨仔参只开花不结果,要种的时候,只能靠根茎,但是据说罕有结果的,那果实能够让人回忆起前世的记忆。当然,这是当地的传说。”
我说着,大大的打了个哈欠,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但我仍旧继续说下去。不知道自己熬了多久,忽然,我感觉朦胧中,一个人慢慢的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迟疑了一下,侧头去看,对方也侧头看着我。
胖子慢慢的醒了过来,看着我们。
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淡然的眼睛,映出了篝火的光。
人们说,忘记一个人,最先忘记的是他的声音,但是当他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没有一丝陌生。
“你老了。”他说道。
音乐还在流淌,在这最靠近地狱的地方。
胖子上来,一把勾住闷油瓶的肩膀,弄得他一个踉跄:“哪能跟小哥你比啊。你舍得出来啊你!!”
闷油瓶被摇的东倒西歪。
我把袖子拉下,遮住了我手上的伤疤,站了起来。
他朝我笑了笑,我提起包:“走吧。”
我们只是,
好久不见。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