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柒玖壹章 枪(1 / 2)

有人曾经给诸般冷兵器排了坐次,枪被排在了百兵之王的位置上。

虽然,在将枪扶上王座的时候,并没有详细标明枪应该是以什么样的长度才能登上王座。却仍旧有些显得不太不厚道的,写上了“一寸长一寸强”这句话。

这样明显的暗示,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要使枪成为百兵之王,还得使用长枪,而且是越长越好。

这样的论调,可以说是后人学艺不精时的臆想,却也难逃是前人叙事不清带来的误导。

枪这东西,历来就有长枪与短枪之分。

这并不是说,枪在设计的时候几已经考虑到了它以后在各种场合的应用之道。

事实恰好相反,枪其实是另一种兵器的替代品。那种兵器的名字,叫做戈。

戈作为比枪更早出现的兵器,在制作难度与金属耗费上,都要比枪多得多。

所以,在戈的数量不足的时候,就会有人想到,枪头铸造容易,省工省料,枪杆还可以用随处可见的树棍应急制作的枪。

与形制比较稳定,适用范围也非常成熟的戈不同。一开始被制造出来就是应急的枪,在后边应用的时候,也被随便改变过许多次造型。

单以枪的长短来论述,最长的枪长度在八米开外,足有两丈多长。而最短的枪才一米出头,勉强超过了儿童免票基准线。

这是因为,枪这个东西,不仅仅可以用来步兵对战,也可以交给将军马上攻防,更可以让守城的将士用以防守。

步兵拼命,枪的长度自然需要控制,一般只有一人长短,甚至还要更短一些,才显得足够灵活机动。

将军对阵,枪就要长一些,总得是容得下二马错蹬,然后还不会需要探身才能出手才好。

不然将军盔甲光鲜,自身惯性本来就大,加上手上兵器沉重,总是探身难免难以保持平衡。倒不如直接就将兵器做长一点,利用距离获得更大的攻防机动性。

到了守城的将士手里,长枪的长就必须要被发挥到极致了。只要他们能挥舞得动,他们总是希望能从城头一伸手直接扎死来犯之敌的。

以上啰嗦了这么多,介绍了这么多不同的枪,只想说明一个问题。

那便是,不管枪的长短变化多么夸张复杂,都是因为有用的到它的地方。

只有肇裕薪手中的龙胆亮银枪,既不是标准长枪也不是标准短枪,而是长枪的变种大枪。

这柄大枪,虽然被肇裕薪用作步战,看上去却跟灵活机动一点也不不沾边。

长度足足四米开外的大枪,之所以在肇裕薪手中看起来能如蛟龙一般上下飞舞,全都仰仗于肇裕薪手下的枪法精妙。

此刻,肇裕薪连连压动枪尾,枪头除了意思意思抖动几下,硬是不能产生任何大范围的移动。肇裕薪大枪灵活机动的打法,由此便不复存在了。

失去了灵活机动的打法,终究不至于不能战斗。肇裕薪既然能用得了大枪,自然也有势大力沉的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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