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二章 章节名文艺了两章,第三章我实在文艺不下去了(1 / 2)

“呃……精灵族这么吊,你家人知道吗?”

看着书中的描述,莎娜忍不住吐槽。

精灵族的天赋固然强大,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显然并没有劳伦斯所描述的那样恐怖。

要真是那么恐怖的话,那么为什么现在的大陆上精灵族根本已经绝迹了?

不管是被人打残了还是自己自然消亡了,精灵族几近覆灭是不争的事实,这一点谁都改变不了。

(算了,继续看下去吧,就当是消遣打发时间了!)

“精灵们所生活的地方被称之为永恒森林,那是被众神祝福的后花园,是所有种族心目中向往的唯一圣地。

然而,有一天,和他们所代行权柄的神明一样,精灵们消失了。

那一夜,赤色的霞光点燃了夜空,大自然不舍的呜咽给他们送去了临行的祝福。

有人说,精灵们已经完成了众神交代的任务,回归了众神的怀抱。

‘为了回归众神的怀抱,为了再次见到精灵神使们,我们也努力吧!’不知道是谁发出了这样的宣言。

然而,就在这样万族兴盛的空前盛况中,黄金纪元迎来的不是繁荣,而是毁灭……

因为谁都想要第一个回归神明的怀抱,谁都想要成为第一个觐见神明的信徒,但是不论是哪一个种族,哪一个国度,仅仅凭借自身的力量是绝对不够的。

于是,战争开始了。

他们需要掠夺,需要扩张,需要更多的资源来让自己成长,成长到再见众神的那一天。

这是黄金纪元的结束,也是白银纪元、混乱纪元的伊始。”

后面的内容莎娜翻了翻,并没有发现更多的关于精灵族的东西,不过现在看到的这些也已经足够她消化消化了。

也许在一般人的眼中这就是个扯淡离奇的神话故事,毕竟哪怕是算上曾经盛极一时的高等精灵,整个精灵族的力量也绝对不可能达到劳伦斯所描述的那种程度。

所以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这只是劳伦斯自己身为精灵一族的一种美好幻想,将某种教化众生的大自然伟力替代成为了精灵一族,想要美化精灵一族的形象。

——当然精灵一族的形象本来就够美的了,再美化下去就成神化了,所以许多人根本不把劳伦斯说的那些故事当真,只是把这些当做每天晚上用来哄孩子的神话故事而已。

另外一批可能会研究这些故事的人也许除了极少数蛋疼的史学家之外,就只剩下了那些文学研究者了吧……

而事实上,不说劳伦斯的故事究竟有几分真实姓,其他的种族在描述某些强大的自然伟力的眷顾的时候,经常会将自己的种族看做它的化身也不是什么少见的事情。。

就如同人类的神话故事中,人类往往是万物之灵,万事万物想要成就极致,都必须向着人类学系,甚至连魔兽之类的异形种族都必须要化形成为人类才可以更进一步。

——但事实上,这根本就是扯淡!

以一头巨龙为例,如果只是一个欺骗感觉的法术也就算了,如果巨龙真的要把身形化作人类的形象——不是那种仅仅视觉效果的化形,而是彻底地化作人类的身体的话,那样的前提就是巨龙本身已经拥有了极为强大的力量,至少不逊于传奇,甚至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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