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挺直的摇杆。
这身西服穿我身上特别合身,这让仇姐有点诧异,笑问道:“你真的没有20岁?”
我认真道:“法律没规定未满20岁不能穿西服把?”
仇姐开怀大笑,说就这一件了,我换好衣服出来,她又带了我逛了好几家店,从鞋子,裤子,衣服再到配饰和手表以及包包,仇姐基本都给我弄了好几套,我粗略的算了一下,大致花了将近快六位数了。
这或许就叫做花钱如流水吧。
我撇了撇嘴,大包小包的跟着仇姐走出了商场,然后她上车把我送回了林姨家,我临下车前她还叮嘱道:“记得跟家里人说一下,你找个时间,我让人帮你搬家。”
我说了声没问题,仇姐便开车走了,而我也走回了家。
“……”
在开出十米外后,仇胭脂忽然神经质的停下了车,从玻璃窗户那伸出头,看了那个略微有点佝偻的背影,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十七年前,自家的大姐仇花君爱上了一个义天的混混,当时正好是陈歌一行人到了明城帮忙解决了胡头被人篡位的事,不知道怎么回事,燕子文就勾搭上了仇花君,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自然就是谈婚论嫁了。
在婚礼上,年仅八岁的仇家小妹仇胭脂,看到了一个跟着燕子文来的男人,那个男人当天也穿着藏蓝色的西服,走路带风,浑身的气质简直爆表,引起不少仇家人的暗自关注,似乎比起主角燕子文还要夺目,就连那向来眼高于顶的二姐仇九九,看着那个男人都露出天然的崇拜。
那个男人年龄不到三十,与仇家家主也就是仇胭脂的老爸仇永高谈笑风声,丝毫不落入下乘,最后那个男人成为了燕子文的伴郎,意气风发,在所有明城大家族都笑话燕子文外貌丑陋的时候,笑话仇花君瞎了眼的时候,那个男人当着所有明城的大家族,沉声道:“你们笑什么?你们有资格笑话燕子?我是粗人一个,没本事玩花样,但今儿个把话撂在这了,你们觉得燕子配不上花君也好,觉得我们义天高攀了也好,都在心里憋住,但谁要是再敢笑一声的话,一条命换十条,凑不齐十条,我就去袍你们祖坟,谁拦着都没用!”
然后全场瞠目结舌,鸦雀无声。
八岁的仇胭脂被吓哭了,躲在二姐的怀里,哭哭啼啼道:“那个大恶人是谁?”
仇九九看着那个男人,一脸崇拜道:“他叫陈歌,是龙城最爷们的爷们!”
从那时候,仇胭脂就记住了这个叫陈歌的男人,不知道为什么,在专卖店的时候,陈让穿着藏蓝色的西服时完美的与那个男人重叠在一起,让仇胭脂有点目眩。
所有人不知道,只有仇胭脂自己知道,在那之后,八岁的她离开了明城,独自踏上了前往龙城的旅途,当时的仇胭脂想法很简单,她的男人,必须比自己的爸更有霸气,
仇胭脂回过神来,像是陈让人生中第四只飞不过沧海的蝴蝶,她叹息道:“曹明轩说我这命克夫,简直一语中的,哈哈,果然我喜欢上的男人都没有好下场,他陈让也不知道会不会成为第三个。”
仇胭脂大笑后,缓缓的启动了车子,半路上,一个电话打到她手机上,仇胭脂看到这个电话的主人就觉得烦,但总归是自家的二姐,怎么着也得客套一下。
接过电话后,里面响起了一个女声,言简意核道:“你想好了吗?胭脂。”
“没有。”仇胭脂同样不喜欢废话。
“那就想清楚,再给我答复,这一次仇家可是志在必得,你该知道逆了老爷子的意思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吧。”电话里的女人接着道。
仇胭脂神色复杂喊了一声姐。
电话里的人愣了一下,时候对这个称呼有点陌生,但还是应了一句。
仇胭脂神经质的大笑道:“少拿咱爸来压我,我去你大爷的!”
然后打开窗户,将手机直接抛掉,这恐怕是仇家三闺女近三十年稳当出彩人生中为数不多第三次的越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