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喜欢(2 / 2)

“我说我喜欢你。”考虑到她现在脑子混沌,莫林科启用简单说法。

“是,是,你上辈子造孽所以喜欢我,我上辈子也造孽了,所以我也喜欢你。”纪夕咬牙切齿重复,这懒洋洋逗人开心的水平实在不敢恭维。

“我说的是真的,我是喜欢你,爱你。”莫林科皱眉,“别这么不严肃,我和你告白呢。”

“噗…笑死我了,小胖纸想不到你也有这一面,竟然为了逗我开心说出这样的话…”纪夕喷笑。

“你以为我是你,是傻蛋吗?别怀疑我的话!”莫林科白了她一眼,满脸鄙夷。

纪夕的笑僵在脸上,磨牙。

“别不服气,和你这看到人家帅就迷失方向,和傻蛋在别人起哄时就会喜欢别人不同,我的喜欢是经过严谨考察过,实践过才得出结论的。”

“喜欢还用严谨考察、实践才得出结论,我第一次听说。”纪夕撇嘴,“还是因为上辈子造孽才喜欢的!”

造孽啊,这原因、和产生喜欢结论的过程都太奇葩。

“就因为你第一次听说,所以你才会说你‘可能喜欢斯切尔’这样的话。”莫林科毫不客气,“你从来没肯定说过,你喜欢他,我问你,你肯定你喜欢他吗?”

“喜…”纪夕就要脱口而出两个字,却被莫林科打断。

“好好想想今天的事再说话吧。”莫林科打断她的话,“傻蛋在你出发第二天和斯切尔说过你怕水的事,看他牵着你的手想来也是记着的,可是最后也放了手。不管他是不是觉得你不怕水,我也不怀疑他对你的喜欢,只说他在那个女孩子一惊叫就毫不犹豫放开你的手,你以后真能毫无芥蒂、放心和他在一起吗?你觉得你和他真的合适吗?”莫林科语气不急不缓,却让纪夕变了脸。

她不能。

斯切尔喜欢她,她很明确的知道,可是他也真的因为梅薇思的呼叫毫不犹豫的放开了她的手。

她之前的纠结,灵验了,斯切尔哪里都好,却不是一定适合她。不是因为他是好对象,就一定是她的好对象。

斯切尔,是家庭幸福又没有经济压力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虽然他时时被他妈妈说粗鲁,他自己也时常调侃,可其实他被教育得很好,换做是一般的女孩子是相爱了不出意外就会幸福一辈子的人。如果纪夕也是父母双全、家庭温馨的环境下成长,没有那些隐藏在笑容背后的心结,斯切尔无疑是最好的。

可纪夕不是,前世幼年的经历让她有心结,有心病,她自己知道,可却毫无办法,所以她会神经质,且会一直不断的爆发。就如今天的事,梅薇思遇到危险不管道义还是其他都该那么做,作为他的女朋友至多撒娇两句也就过去了。

可她不行,不管之前她多么看好斯切尔,经过昨天的事,即便知道不是斯切尔的错,可因为后续的事,她心里还是留下了阴影,有了心结,做不到再相信他。

她的神经质,导致她必须是另一半心中的第一,是他任何时候也放在第一位、绝对不会对她放手的存在,而不是像今天这样…

纪夕自嘲一笑,笑完看着莫林科自在的模样忍不住说道,“好吧,我承认我不能,不过,你又是闹什么,突然说什么喜欢我,逗我很好玩吗?”

“我没那个心情逗你,也不会用这样的事来逗你。”莫林科看着她的样子摇摇头,叹了一口气缓缓解释,“虽然这个时间说,还说了那些话,很不道德,是真正的乘虚而入,可我还是毫不犹豫的说了,因为我希望你知道我喜欢你,希望你不要那么快喜欢上别人。”

神色无比认真,乌黑的眼里只有她的样子。

“我这么认真说,也是为了让你相信,说喜欢是经过严谨考察过,实践过才得出结论的也是真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情分在那,感情好得也许会出现错觉,把亲近、习惯误会成喜欢也正常。所以,当我因为你有无法控制的情绪时,我必须慎重,经过考察、实践、深思,确定那是爱情的喜欢才能告诉你,是,我表白告诉你,不是,我们照旧做亲人。”

“我不会因为我们感情好,就胡乱说话,就因为感情太好,所以更要慎重。”

“……”纪夕不以为然的神情被愣怔代替,莫林科看着她的样子,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感慨,“所以我才说不知道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竟然会喜欢你。”

“…我总觉得不真实。”纪夕神情恍惚,却没再说不相信的话。

因为她无比确信,莫林科不会拿这样的事开玩笑,只是也因为不是玩笑,所以她一时间有些无力接受。

相遇之初,他们一个十岁,一个五岁,十岁哪知道什么是爱情,何况对着的是一只猪。五岁的她倒是知道,可对着一个十岁的小胖纸起那喜欢的心思,那就是猥琐未成年人的怪阿姨了,何况那时她变成了猪。

五年相依为命的相伴,他们是最亲密的,感情至纯至深,更没起过那个心。

再五年,再次相逢,他们心中想的念的是那相依为命的时光,延续的是那份亲近亲密,也不可能起那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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