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嘴,有人找。”包不书刚刚走进市场,就看到上百个摊位,就像咱们去的农贸市场一样,有不知名的骨头,还有其他木头,还有什么枯草之类的。
“来了,你谁啊?”李大嘴身体矮胖,相貌普通,皮肤黝黑,一张大嘴,牙齿倒是很白。
“大力叔介绍我来的,知道您喜欢喝青梅酒,就给李叔您带了两瓶。”包不书拿出两瓶酒,开口说道。
“哦,跟我走,酒给我,还是大力好啊,青云学宫那边比这边好,太无聊了。”李大嘴带着包不书来到自己的摊位上,整个摊位就一丈长,三尺宽,摊位几乎是摆在地面上的,只有半尺高,一大块木板上面摆满了东西。
“坐,坐,马老三,给我送一份烧鸡,两份羊肉过来。”李大嘴指了指两个椅子说道。
“谢谢李叔。”包不书听到这声音,还以为自己到了某个农贸市场。
“别客气,你也是青云学宫的杂役,还是学宫好啊,当初我怎么就没有留在那边。“李大嘴打开瓶子,就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包不书,包不书摇头。
“李大嘴,有客人啊。”一个瘦高的汉子端着一个盘子,盘子里面是一个大白瓷碗,两双筷子,一个切好的烧鸡放在白瓷碗里面,一个木盘子的羊肉,还有一个小竹篮子,里面是几个大白面馒头。
“嗯嗯。”李大嘴一边帮忙把东西放在摊位上,一边点头。
“放开我,放开我,你们这是干什么?”市场里面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几名圣院守卫服饰的带着一个青衣汉子离开,青衣汉子大叫不已。
砰!
一名圣院守卫拿起手里的腰刀,连刀带刀鞘一下子砸了下去,这青衣汉子立马就昏迷过去了。
“带走。”然后七八名圣院守卫就把人带走了。
“嘿,好大的威风。”李大嘴冷笑的说道。
“李叔,这是……。”包不书听到这话,开口问道。
“这圣院藏书楼被盗,贼人还杀死了四只狼犬,这可是圣院精心培养的,还死了两个圣院弟子,据说是被毒虫伤害的,现在只要市场上有毒虫买卖,都会被圣院抓起来,仔细的审问一番。”李大嘴给包不书手塞一个鸡腿,一边开口解释道。
包不书心里咯噔一下,冷汗差点都流下来了,旁边小熊看到包不书手里的鸡腿,呜呜的叫着。
李大山随后低声说道:“圣院的那些人也是要面子,灵虫肯定是被人豢养的,谁还会拿来出售,只不过死人了,面子上过不去,要弄出一些是非来。”
“给。”包不书看到小胖后退直立,直勾勾的看着桌子上的羊肉,口水都成串的往下掉。包不书打开自己的包袱,拿出一个猪脚塞给小胖,小胖抱着猪脚,不吭声了。
包不书把剩下的猪脚拿出来,递给李大嘴一个:“李叔,尝尝我的手艺。”
“猪脚啊,我这人不怎么喜欢吃猪肉。”李大嘴看着猪脚,有些不喜欢,不过看到包不书尴尬的样子,就没有开口,开口就咬下去。
吃到嘴里,然后再吃一口,李大嘴立马站了起来:“马老三,马老三,你过来。”
“李大嘴,烧鸡都塞不住你的嘴巴?”马老三在油腻的围裙上擦手,没好气的喝到。
“来来,你吃吃这个,看看你做的什么玩意。”李大嘴把包不书手里的猪脚塞给马老三,然后一边啃自己手里的一边说。
“哟。李大嘴,你也要吃猪肉了……咦?”马老三闻了一下,惊讶的看着包不书。
“有中药?”马老三看着包不书问道。
“二十四种。”包不书点头。
马老三咬了一口,细细咀嚼:“嗯,入味,还有一股特殊的香味,没有猪肉的骚味,不错,不错。”
“什么叫不错,你马老三能够做出来?”李大嘴啃完了一个猪脚,不客气的从包不书包袱里面拿出一根,继续啃,包不书用的猪脚,只是半尺长的前面一截。
“小兄弟……。”马老三看着包不书。
“咳咳,这是我本家侄子,你马老三以后看到我,是不是要叫大嘴叔?哈哈哈哈。”李大嘴哈哈一笑的说道。
“哟,有好吃的,猪脚啊,我尝尝。”周围几个摆摊的一看马老三都赞不绝口,立马围了过来,不客气的瓜分了包不书包袱里面剩下的猪脚,包不书可是准备了两天的口粮的,自己与小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