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塔克的故事依然在讲:“......我连续发射了四五道激光炮,结果那具干尸根本打不死,无论我打得多狠,它都能站起来,你猜我最后是怎么对付它的?”
斯塔克炯炯有神的看着大瑞秋,眼眉间满满的都是挑衅。
不服输是年轻人的专属标签,和黛西这种混政界混商界的人不同,大瑞秋可没经历过这些东西,自身依然是个年轻人,眼看斯塔克得意洋洋的样子,她也用心思考了起来。
“我能用凤凰之火烧死这个干尸,肯定能烧死!”
“......我可没有凤凰之火。”
“那你是用了某些神系里死神的神器杀死了对方?”
“......我就一普通人,不认识什么死神。”
“那是用了某种高等级的即死魔法卷轴?”
“.......你看我像有这个什么魔法卷轴的人吗?”
大瑞秋以自身为出发点,从自身角度想了好几招来对付斯塔克口中所谓的‘干尸’,可她的办法依然太过高深,高到斯塔克也办法模仿。
“你这个小姑娘啊,为什么总在那些复杂的方向上思考呢,能打倒敌人的办法就是好办法,哪怕有点简陋,我用的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开动脑筋,好好想想。”斯塔克翘着二郎腿,一点没有忽悠小孩子的羞耻感。
黛西之前训练的时候也对大瑞秋说过这种,能用一分力就别用两分的话,小姑娘确实听进去了,加上性格有点倔,此时就开始歪着脑袋瞎琢磨。
不时提出一两个建议,不过依然被斯塔克否定,她不得不用视线余光看向亲爹,希望亲爹给自己一点提示。
黛西心中暗笑,但还是把最正确、最简单的办法告诉了大瑞秋。
“啊,我知道了!你一定是找了死侍,对吧?韦德.威尔逊身上有死亡女士的权柄,他可以算作死亡的代言人,你一定是找的他,对不对!?”大瑞秋一脸你的谋划都被我看破的得意。
斯塔克也是心花怒放,还有这么简单的办法?
他脸上的震惊倒不是作假:“厉害,确实厉害......嗯,我当时就是用的这个办法!”
半小时后,他急匆匆离开西西里岛,返回纽约。
找到死侍并不难,这货也是个知名人物。
“五百万,雇你做我的保镖。”经常被黛西三瓜两枣、万八千美元雇佣的死侍直接被斯塔克的手笔惊呆了,狗大户一开口就把死侍的身价暴涨了五百倍。
穷逼一样的死侍都傻了,斯塔克以为他不满意,再度抬高了价格。
“五千万美元!”
“成交!”死侍都没问要去做什么、去什么地方,两只手伸出去,握着斯塔克的左手一阵猛摇,答应了这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