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招摇的夹竹桃精。 “郎主,天黑前, 我们还来得及入城吗?”
娇媚婉转的声音稍稍缓解了尉迟金乌心中的焦虑, 他象征性拍拍爱妾的大腿,薄薄衣料下富有弹性的触感传来, 可以想象去掉那层碍事的衣料之后摸上去的滑腻, 但他现在没心思与爱妾调情。
“应该可以吧。”尉迟金乌皱起眉头,不确定道。
他本是于阗国王族, 这次奉于阗王之命,前往中原朝贡。
此时的中原, 大隋刚刚代周而立, 成为新兴的北方王朝。
隋帝杨坚雄心勃勃, 励精图治, 使得这个新王朝的生命力,正如冉冉上升之朝阳, 焕发无限光彩,便连南方陈朝,也遣使入朝相贺。
于阗虽然偏居塞外一隅, 又是蕞尔小邦, 但时常被突厥骚扰, 不胜其烦, 于阗王听说隋朝今年迁入新都, 大赦天下, 就赶紧借着这个机会, 派出以尉迟金乌为首的使团, 携带重礼至大兴城觐见隋帝,一则修好关系,二则请求隋朝出兵保护于阗。
谁知这一路上并不顺利。
离开于阗,一行人途经且末,车队马匹就突然生病,上吐下泻,好容易休养数日,重新启程,又遇上这种坏天气,尉迟金乌心头烦躁不安,恨不能插上双翅立马飞到大兴城。
他忍不住又朝马车角落瞟去一眼。
那里叠放着两个箱笼,里面装的是尉迟金乌的随身衣物,因为车厢宽敞,箱笼不大,尉迟金乌特意让人搬上自己的马车,不必挪到后面去。
他频频注目的举动也让爱妾发现了,后者嫣然巧笑:“郎主,莫非那箱笼里还藏了一位大美人儿?”
尉迟金乌紧绷的心情因这句玩笑而稍稍展颜:“若真是大美人儿,你又如何?”
美妾娇嗔道:“那妾只好主动让贤,将郎主拱手相让了!”
尉迟金乌大笑,将她搂入怀中,两人肌肤相亲,你侬我侬,这一闹,倒也将尉迟心中大半乌云都驱散了。
“我若告诉你,你绝不可外传,起码在我们抵达大兴城之前,不得向任何人提起。”
他越是疾言厉色,美妾就越是好奇,拉着尉迟金乌的袖子使劲撒娇,又好一顿厮磨。
尉迟金乌这才缓声道:“那箱笼里头,放了一样贡品。”
美妾疑惑:“贡品不是都放在后头马车内了么?”
尉迟金乌:“那些只是普通物件,纵然金银珠宝,隋帝乃大国皇帝,又怎会放在眼里?”
美妾越发讶异:“咱们于阗小国,还有什么好东西,能让隋帝也稀罕不已的?莫不成是稀世美玉?”
尉迟金乌捏一把对方俏脸:“聪明,的确与玉有关,不过不是普通的玉,乃是天池玉胆。”
美妾惊呼失声:“就是那传说中,可以令人长生不老的玉胆?!”
话未竟,嘴已被尉迟捂住,美妾在他严厉的目光中反应过来,忙低声道:“妾失态了,这宝贝乃是于阗镇国之宝,王上竟舍得往外送?”
尉迟金乌无奈:“舍不得又有什么法子?这次王上想与隋朝结盟,必得拿出点好东西,才显诚意十足。”
天池玉胆虽有天池二字,却与天池无关,它乃是于阗国一名樵夫在山中砍柴时无意中发现的,樵夫误入山洞,于洞穴深处发现这块如同山心一般的玉石。传说它周身剔透如晨露,石心中间一团冰蓝,如同被群山覆雪环抱的天池,故而得名。
樵夫将其献给上一代的于阗王,传闻当时于阗王的母亲得了怪病,久治不愈,将玉胆削下一片磨成玉屑入药,不仅完全康复,甚至肌肤如新,容颜重焕。据说这位王太后一直活到了九十多岁,直到前些年才去世。
如此一来,天池玉胆之名不胫而走,在许多人眼中,它不仅能令人恢复青春年华,更能治疗疑难杂症,为练武之人伐筋洗髓。这样一件宝贝,自然人人觊觎,只可惜于阗将其视为国宝,谁也不知道于阗王把它收藏在哪里,突厥人对于阗小国虎视眈眈,其中想必也有玉胆的缘故。
于阗王并非傻子,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比起亡国灭种,家破人亡,一块玉胆当然没有那么重要,将它献给隋帝请求庇护,总比给突厥人夺走来得好。
美妾听罢这一段来龙去脉,不由咋舌:“可是郎主,这么珍贵的一件宝贝,一路就这么几个人护送,真的无妨吗?”
尉迟金乌笑道:“你别小看外面几个人,那可都是王上身边的绝顶高手,这次几乎全部被派来了,他们看上去越不显眼才越好。”
想了想,他又叮嘱道:“此事你知我知,绝不可再传第三人之耳。”
美妾连连点头:“妾知利害的,若是泄露出去,此行免不了有性命之危,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尉迟金乌抚弄她一头乌发,满意道:“你跟着我四五年,我向来知道你是最懂事的。不过你也不必太担心,等我们入了城,隋帝必会派人前来护送我们进京,届时就安稳无忧了。”
两人耳语之间,风越来越大,夹沙带雪,牢固的马车也微微晃动,发出不堪负荷的声响。
尉迟金乌没了交谈的兴致,紧抿着唇不再说话。
爱妾揪紧了他的衣裳,整个人几乎缩在他怀里不敢动弹。
在呼啸不休的风声中,尉迟金乌似乎听见一波马蹄声由远而近。
这种天气下还疾行的队伍,不大可能是惜命爱财的商队,说不定是隋帝派来接应他们的使者。
尉迟金乌精神一振,对爱妾道:“我去外头看看……”
车帘被掀开,侍卫自外头探入半个脑袋,急急道:“郎君,这风沙太大了,我们先去前边暂避——”
变故就在一瞬间发生。
尉迟金乌从被侍卫打扰的不悦,到愕然睁大眼,也不过须臾工夫。
他眼睁睁看着血光一闪,侍卫的头颅飞起,砸上车内顶部,又重重落下,在白色羊毛毡子上滚了几圈,残血将无瑕染上鲜红,最终滚到尉迟金乌脚边。
耳边爱妾的尖叫声传来,这一刻却变得何其遥远,他感觉自己的耳朵像蒙上薄纱,朦朦胧胧,听不分明。
一股寒意扑面而来,他打了个激灵,内心早已焦急咆哮催促自己躲闪,但他养尊处优多时的身体却跟不上反应,直到胸口传来冰寒刺骨的剧痛。
尉迟金乌的视线被漫天血红覆盖。
原来一个人从生到死,是如此之快。
这是他倒下去之前的最后一个想法。
……
大雪纷飞,足以覆盖世间一切污秽。
然而也仅仅是暂时遮掩,一旦云开雪霁,秽物又会重新露出。
有些人间丑恶,却连鹅毛大雪也无法盖住。
干涸的血变黑,混在雪块之中,乍看像从积雪里冒出来的石头。
死去多时的马匹倒卧在地上,边上马车翻倒,几个脑袋被半埋在雪中,眼看已是气绝多时。
马蹄声由远及近。
十数骑浩浩荡荡,自雪中疾驰而来,马蹄踢出的冰雾与雪花混杂纷飞,氤氲出团团朦胧烟气。
为首之人一身黑貂裘衣,将脑袋遮得密密实实,唯有衣袍灌风扬起,猎猎作响。
后面十多人裹得更加严实,连袖口都扎得紧紧,无人愿意将肌肤暴露在这恼人的风雪中。
他们似乎早已预见眼前这场变故的发生,非但没有表现惊诧恐惧,反倒纷纷下马上前,弯腰察看。
一具尸体倒卧雪上,后背被积雪覆盖大半,只露出一截几乎与冰雪同色的脖颈,一道伤口从咽喉处延伸到后颈,皮肉外放,深可见骨,几乎把脖子切开一半,可见杀人者之用力。
一只掩在黑貂裘衣下的手伸过来。
这手白皙修长,被薄薄皮肉裹着的骨节既不显嶙峋,亦不臃肿,恰到好处,如亭亭舒展的玉竹,无须做什么花俏举动,便已令人不由自主将视线停驻于上头。这样的一双手,非出身人间极致的富贵,是绝养不出来的。
但手的主人却不避污秽,抓起一把沾血的冰雪揉搓片刻,旋即松开,残雪从指间簌簌落下,沾在衣角皮毛上流连不去。
男人低头一看,眉头微微拧起。
旁边的捕役正愁没机会巴结这位从京城过来的大人物,见状忙掏出一条干净帕子,堆着笑上前。
“小人这儿有帕子,您——”
话未说完,便见对方将整件貂毛氅衣除下,直接往后一抛!
在捕役小吏们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男人的大氅被他身后的年轻人接住。
裴惊蛰露出微微苦笑的表情:“郎君……”
“拿着。”男人淡道。
没了大氅遮挡,他的衣袍直接暴露在风雪之中,玉冠白衣,广袖狂舞。
旁人看着都觉得牙齿上下打颤,男人却面色不改,弯腰低头,继续去看那具尸体。
白衣人有些惊奇。
在他看来,以佛耳的武功和杀意,今夜就算杀不了凤霄,最起码也能绊住他,谁知突厥第一高手竟如此虚有其表,连一个时辰都不到,凤霄就得以脱身并追上来。
“凤郎君武功之高,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了。”
凤霄道:“是你根本就没想走远吧,今夜来的这些人里,就数你的来历成谜,难道阁下不想介绍一下自己,就这么无名来去吗?”
白衣人:“名字不过称谓,百十年后,一切尘归尘,土归土,凤郎君何必执着?”
凤霄哂道:“越是说这种话的人,就越是在意自己的名声,你一身白衣无尘,内里必然是个挑剔之极的人,对人对己皆是如此,又怎会像你表现出来的洒脱?”
白衣人笑道:“我对凤郎君如何评价我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你给崔道长下了剧毒,将他拘在身边,生不如死,为何他还盼着你来救他?难道这世上真有喜欢被虐待的人?”
崔不去冷冷道:“我不喜欢被虐待,但我知道,落在他手里,比落在你手里要好些。”
白衣人诧异:“我除了带走你时用了点手段,其它时候何尝不是以礼相待?”
崔不去:“他做事,自有他的目的和分寸,你却不将任何人的性命放在眼里。”
“去去啊,难得听你在外人面前夸我,我这心里头,真是受宠若惊——”
受字出口时,凤霄就已身形一晃,朝他们飘过来。
白衣人反应极快,当下抓着崔不去疾退,甚至隐隐将崔不去往前推了推,打算随时用他来挡住凤霄的攻势。
谁知凤霄压根就不打他的要害,反而将手伸向戴在他脑袋上的幂离。
白衣人一惊,想要抓住幂离已是不及,头顶一空,顿时冷风灌顶,冰凉萦绕。
崔不去咳嗽两声,不掩诧异。
凤霄更是笑道:“原来这年头和尚也这么不老实,不好好待在庙里敲木鱼,还跑来抢玉胆,你家住持是哪位?等我好好与他说道说道!”
月色在白衣人那颗光滑锃亮的脑袋上微微反光,凤霄忍不住想起鸡蛋,还是剥了壳的那种。
正巧崔不去又咳嗽起来,凤霄错眼一看,对方仿佛也在借咳嗽掩饰笑意,不禁觉得这病痨鬼跟自己还是挺有默契的。
白衣人被揭开幂离的瞬间,脸上闪过恼怒之色,但很快冷静下来。
“小僧居无定所,闲云野鹤罢了,法号贱名,不足挂齿。”
凤霄哦了一声:“原来是个野僧,那就不能自称和尚,谁知道你是不是假借和尚身份逃过徭役,看来本座得带你回去好好讯问才行!”
他说罢就伸手来抓白衣人,后者十足警惕,在他刚刚开口说话时就已飘身后退,一退十来步。
凤霄却紧追不舍,一跃而起,大有抓不到人不罢休的架势。
白衣人微微皱眉,他不怵与凤霄交手,却不想浪费时间,更不想暴露武功,让对方看出自己的来历,便在对方攻来之际,将崔不去往身前一推,直接推向凤霄,他自己则转身跃起,意图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