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要会发球(2 / 2)

两场比赛的比分都非常接近,第五场勇敢者输了3分,第六场只2分惜败。

而当季的凯尔特人最后拿到了1974年的总冠军。

勇敢者以这样的姿态输给最后的总冠军,并不丢人。

勇敢者在当季是全联盟得分最多的球队,他们在杰克-拉姆齐的带领下,场均能轰下111分。

可以说快船的快速进攻基因,在1974年的时候,就镌刻在骨子里了。

之后两年,勇敢者继续进步,只可惜季后赛总是倒在强队手中,一次子弹,又一次凯尔特他人。

再之后,他们就陷入内乱,一蹶不振了……

对于勇敢者或者活快船这个球队来说,1974年本该是他们奋起走向辉煌的开始。

年轻前途无量的麦卡杜、迪格里奥、兰迪-史密斯,名帅杰克-拉姆齐(他后来在1977年去了开拓者率队拿到总冠军)。

在1974年他们输给凯尔特人后,考恩斯应该和麦卡杜说一句“未来是你的”。

只可惜很多”拥有未来“的年轻人,最终却没有未来。

在NBA这个地方,成功从来都不会嫌早,真正的王总是一出生就登基的。

李良知道,这肯定是足以改变布法罗勇敢者、快船队历史的一轮系列赛。

如果他们能赢下这轮系列赛,在1974年的NBA,ABA尚未合并,很多天才都在另一个联盟打球。

如果他们能跨过凯尔特人,东部决赛将面对濒临解散的纽约尼克斯,总决赛则是垂垂老矣的罗伯特森和独木支撑的贾巴尔。

一切皆有可能,不幸也将化为幸运。

李良明白这本书就是在各个时间节点改变球队的命运。

所以这一场,他要在中锋位置上,帮助勇敢者干掉凯尔特人!

他需要的不仅仅是进攻,还有防守。

布法罗勇敢者和麦卡杜缺少的就是防守。

李良看准了这次任务的奖励,【拉塞尔的三秒区恐惧】,肯定和防守有关系啊。

……

李良又穿上了性感的小短裤,勇敢者队服的颜色是轻快的天蓝色,一直沿用到现在的快船。

这种颜色在绿惨惨的花园球馆显得特别跳脱。

李良一站上花园球馆的地板,先把耳朵给捂一下。

这里太NM吵了,慢慢适应了再把手放下来。

李良站到了中圈,准备跳球。

和李良对位的正是戴夫-考恩斯,NBA历史上有名的强硬派小个中锋。

1974年正是他的巅峰,打球极其无畏和拼搏,是奥尔巴赫精挑细选出来的拉塞尔替代者。

70年代任何一个中锋想要在他身上讨得便宜,都不是一件容易事,包括贾巴尔。

如果换成上个赛季的李良,他会选择在内线的任务里好好磨练一番再来做这个书里的任务。

现在的却完全不怕了,有了控球技术,就算没有三分线,李良一样不怕70年代了比赛了。

裁判把球抛向半空,可鲍勃-良完全没有争球的想法,球抛起的瞬间他选择叉腰。

良式争球法,不争是为争。

考恩斯还是全力起跳,结果瞄了一眼对面竟然没跳?还叉上腰了?

嗯?这是怎么回事?违例了吗?还是什么情况?

季后赛是高度紧张的比赛,考恩斯有些神经过敏,以为出状况了。

结果考恩斯直接把球搂了下来,结果这才是违例……

裁判响哨,示意考恩斯跳球违例,勇敢者队的球。

我尼玛……

考恩斯都无语了。

而勇敢者就这样获得了第一次进攻权。

“哎,我果然是个打中锋的材料啊。”李良这么想着,跑到边线去发球。

李良不仅会跳球,发球也是一把好手,极少失误。

发球你都发不好,还打什么篮球啊,建议改练铅球,扔的远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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