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是一千万啊,无论男人的理由编织得有多么冠冕堂皇,一千万飞了,女人怎么可能答应?
事情闹得不可开交。
可李彩云的父亲铁了心不要那一千万,李彩云的母亲一点办法也没有,最后,这件事只好不了了之。
李彩云发现,做鬼挺好的,起码比做人好。
做人时,她卑贱如泥,谁都可以践踏她。
做鬼后,她再也不用受人欺凌了。
只有她欺凌别人的份了。
她动用各种手段,让母亲开始怀疑父亲,怀疑弟弟。
有了怀疑,也就有了行动。
母亲将父亲告上了法院。
等待父亲的,将是重婚罪。
然而,结局,却连李彩云都没有料到。
弟弟不是母亲生的,也不是父亲生的。
他是小三和其他男人生的。
父亲替别人养了多年儿子。
为了存钱给别人的儿子读书,父亲不惜让自己读重高的女儿辍学,如今,这个女儿还跳楼身亡了。
多么讽刺!多么可笑!多么荒唐!
最后,因为证据不足,父亲的重婚罪名不成立。
可父亲宁可去坐牢,也不希望儿子不是他的。
本来,他有儿有女,榨干女儿贴补儿子,人生何其快意。
然而如今,他什么都没有了。
就在他绝望之际,他突然灵光一闪。
没有儿子怕什么?还可以生啊!
他可以继续找小三,继续生儿子。
然而,他忘了,女子本弱,但发起疯来绝对比男人可怕。
走出法院大门,李彩云的母亲突然拿出一把尖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死了小三和她儿子,也杀死了自己的丈夫,最后,在警察赶来制服她之前,抹脖自杀。
她的速度太快,众人还来不及反应,四条鲜活的生命便血溅当场。
四周百姓吓得面色惨白,纷纷后退。
李彩云的心情,好到可以飞起来。
她从没这么开心过。
特别是,当那四人变成鬼魂后看见她时,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
她当着父母和小三的面,吃了弟弟的魂魄。
小三哭得撕心裂肺,父母却无动于衷。
李彩云觉得有意思极了。
以前,弟弟抢走她手里的饼干时,她追上去抢回来,弟弟哭了,父母见了,总是勃然大怒,拖住她往死里打。
如今,她吞了弟弟的魂魄,父母居然什么反应都没有?
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不是亲生的,哪怕是个带把的,也不能传宗接代了是不是?
吃完弟弟的魂魄,她开始慢条斯理地吃小三的魂魄。
父亲一脸冷漠,面无表情,大概是因为小三给他戴了绿帽子,他心里不爽,觉得小三活该被人吃了魂魄。
母亲则一脸的幸灾乐祸,还骂骂咧咧地道:
“活该,看你还怎么勾男人!”
然而,很快,她脸上的笑容瞬间就凝固了。
因为她发现,李彩云居然开始吃起了父亲的魂魄。
这太惊悚了。
她吓得浑身哆嗦,急忙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