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后病逝三载之后,帝都落成,皇上才住进去没多久就病倒了。
颁旨天下,而今储君已定,定的正是元后的弟弟,这一点,出乎意料!
但是皇上无后又病重,所以…这一纸诏书的另一个深意便是……皇上不行了。
开国之君的身体状况,牵动着所有人的心。
帝都建在康若,其实就在康城不远,是一座古城,因周围地势宽阔,没有山体遮挡,视线也好,路况四通八达,适合扩建成为帝都,且这地方的地理位置,正好在原三国交界之处,作为帝都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羌穹,本就在海的那一边,所以,海域之外,九华暂时未动,只是将其纳入未来规划,等到百姓安定,与民修养生息之后,再做图谋。
苦等在大夏京都城的两个女人,知道听到新都选址才知道,这辈子,他们可能都见不到那个男人了。
墨清凤重回墨家,并且掌控了墨家,可最终,墨家还是夸了。
在九华立国之前的一场天灾,她还刻意接着天灾重提川西王妃为妖女一事,只是没多久,自己便成了别人口中的妖女,她知道,这是那个林霜语的手段,她甚至都没有看到对手动手,已经一败涂地。
对付一个墨清简,寒香只需要发句话,秘宫自然是半的妥妥帖帖。
当初秘宫的确是将大部分力量都撤出了京都,可俗话说的好,狡兔三窟,秘宫想要再在京都做一番布置,不过是时间问题,况且是时下的京都,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曾经风光一时的墨家小姐,现在走在路上,都没人能认出来。
瘦如枯骨,疯疯癫癫的。
京都少了一个墨清凤,多了一个疯婆子,据说,这疯婆子,没事就在城门口痴痴傻傻的望着,凡是听人提及皇上,就会疯疯癫癫的又笑又哭,一会说自己是皇后,一会说自己是贵妃的...
寒香并没吩咐将她直接弄死,原本是想让她活着看看,她那些小伎俩,根本伤不到尊主分毫,她想要的一切,尊主都拥有。
可是...
寒香也没想到,尊主去走的那么突然,后来,便是忘了京都还有个墨清凤的存在,一个疯婆子,属实是没必要记在心上。
最大的漠视便是忘了她的存在。
而大夏皇宫,一道圣旨下来,皇宫依然保留原貌暂不动土,至于居住宫中的前朝皇后,可选择继续留在宫中,也可回到本家,均由她自己,最后,皇后还是选择留在宫中,还给新帝去了一封信,愿替天下之主九华帝,当一个看守庭院的,若是将来天下安泰,迎候皇上返回故里小住。
堂堂前朝皇后,甘愿给人当一个看守庭院的婆子。
当然,易九兮也不可能真的将她当成一个看守皇宫的妇人,且不说她是前朝之后,便是宫家小姐的身份,还有九华领兵城下时,她为京都百姓、为宫家做出的选择,交付宫家兵权,在一片混乱之,守住了京都一方安宁,就为这些,易九兮也会敬重几分。
当时便随手回了一封信,心中内容简短,只寥寥几个字,信中说,待天下安泰,朕能活到迟暮之年得了闲暇,必回去看看。
就这么一句话,宫雪娇便决定,此生不离京都,她就在这等着哪也不去。
而今,三年已过,宫雪娇也渐渐适应了宫中独居的生活,偶尔闲暇,便会带着自愿留下的一个小宫人出宫走走,便装常服,净面简装,便是宫中的人,走在人群里,谁也不会想到,她就是前朝的皇后娘娘。
每次,宫雪娇出宫,走的都是同一条路线,从宫门直到北门的一条主道,到了北门口,便会停留片刻,在旁边的茶楼点上一杯茶,直到日落余晖时才会离开。
“娘娘,您看,那个疯婆子又再门口闹疯病了。”
听小宫人的口气,这也不是第一次见到这场景了。
顺着小宫人的话看了过去,二楼的窗口,刚好看到城门口的场景,宫雪娇捧着茶盏,吹了吹,热情萦绕,看着楼下清静,忍不住几分凄凉,谁能想到,这个疯婆子,就是当年这京都城里活的肆意任性的墨家小姐墨清凤啊。
不过几年光景,物是人非事事休!
自己又何尝不是,曾经天真烂漫,而今...心如苍木。
“下面贴了什么告示,这么多人围观。”墨清凤好像是扯了告示,所以被守城的官兵拿着,一个疯婆子,官兵们下手自然不客气,没两下,人就躺在地上了。
“不知道,该又是什么新政策呗,娘娘想知道,奴婢这就下去瞧瞧。”
小宫人很是乖巧。
宫雪娇看了一眼,放下茶盏,“走吧,也差不多该走了,下去瞧瞧。”
小宫人机灵,连忙放下茶水银子跟上,每次娘娘出来,总要看看榜栏是不是有什么新告示,她也不知道娘娘为什么还关心这些,但总比闷在宫中好,反正她是不懂这些大事,不过每次娘娘看过之后,都是一脸开心。
“假的,假的,是假的!”
已经被官兵推到在地,抢走了她手中的告示,那已看不出原貌的墨清凤嘴里还在念叨着,只是身体太弱,根本爬不起来,就朝着那些士兵张牙舞爪的囔囔着。
“疯婆子!”
显然,大家也已习惯了这疯婆子时常的疯癫,都不以为意,开始还看个热闹,现在,看都懒得看一眼了。
可墨清凤嘴里一直念叨着,假的假的。。。
最后,似是挣扎不起,也费劲了力气,一口气没上来,软软的瘫倒在地上,嘴里依然无声念叨。
宫雪娇下来的时候,士兵们正在重新张贴告示,这可是皇上的御笔告示,上头说了,必须至少张贴一个月才能揭晓,告示内容要满城皆知,谁也不敢怠慢,还好,那疯婆子没来得及毁了,这告示上的字,他们这些人,识字的不多,还没来得及让人念念,就被这疯婆子给扯下来了。
不过他们知道,这上头写的,定然是大事,要不然也不会用这明黄的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