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第 145 章(2 / 2)

戏明 春溪笛晓 2700 字 4个月前

原来这老头的儿子从军,正好碰上北虏犯边,人没了。他老伴哭瞎了眼,平时什么都做不了,全家就他一个出来挣点辛苦钱买药。

许多人这天傍晚在饭桌上的头一句话就是这样的——

文哥儿好奇地看了眼老头儿脖颈上的肉瘤子,照例先问了称呼、内容、署名,说是得把家书里要写的话逐句逐句沟通好了才好提笔写。

他想到从小到大这还是头一回有人专门帮自己写东西,不由梗着脖子道:“为啥不给我写?我都想这么半天了,好不容易才想出来的!”

文哥儿今天写出点兴头来了,忙活了半天也一点都不觉得累,只觉摆这么个代写摊子又能练字又能了解到不少平时不知晓的事,果然是个好主意!

那纸上分明全是俗言俚语,字迹瞧着也十分稚气,众人看了却生不出嘲笑的想法来了。

文哥儿一笔一划地把信写好了,双手拿起来给那个叫李大壮的闲汉看,他这里是免费帮写,所以就算有不满也是不改的,只是让对方瞧瞧写出来的成品罢了!

文哥儿一边把信递给李大壮,一边给大伙讲自己“一经送出,恕不更改”的代写原则,那股子伶俐劲看着就叫人喜欢到不行。

有的劝他在信里向女儿要点钱,听说他女婿现在挺有出息的,女婿孝敬岳父不是应该的吗?

文哥儿没有嫌弃帮闲讲的话太俗气,而是继续询问:“那你署什么名字?”

叫他们自己去想写点什么,他们难道就能想出更文雅的话来?

那帮闲絮絮叨叨讲起了他死去的爹娘。

趁着文哥儿认真帮着写信的当口,其他人就在旁边劝起那老头儿来。

老爹给孩子信,应当也算家书吧?

这小孩儿可是京师赫赫有名的小神童,听说人家这个年纪都已经见过圣上几回了!

如今他年过三十,一事无成,爹娘也不在了,没婆娘没儿女,连爹娘留下的几间破屋都被人哄了去,平时连个正经的落脚地方都没有,都是和其他帮闲挤一起将就着过夜。

有人还没来得及下定决心坐过去呢,见文哥儿要走了,便追问道:“明儿小官人还来吗?”

周围的人显然也认得这老头儿,立刻说道:“不急,不急,你先写。”

众人都觉得这对老夫妻过得苦,老头儿给女儿的信却不是诉说日子多辛苦的,只说家中一切都好,且近来她母亲眼睛能看到些许光亮了,张医士说只要不断药,将来指不定还可以复明。药钱他们有的,衣食也都不缺,她在夫家安心相夫教子就好,不必总牵挂家里。末了,他才表示希望她也能写封回信说说近况,叫她母亲高兴高兴……

老头儿人为和善,邻里都挺喜欢他,哪怕是周围这些帮闲也对他颇为同情,自是主动腾出位置领他落座。

文哥儿听了一耳朵,竟也把老头儿家里的情况了解了个七七八八。他耐心地把整封信写好了,递给了那在对而等着的老头儿。

就这么个平时他们连见都见不上而的金贵小娃娃,今儿不仅和他们讲了许多话,还要免费帮他们写家书!

李大壮还在恍惚着,文哥儿已经站到了矮凳上,相当信守承诺地帮他写起信来。

“我叫李大壮,强壮的壮,我爹娘想我长得壮点儿,能扛病也能扛事。”

众人都知晓老头儿还有个女儿,当年嫁给了她哥哥的袍泽。那边离京师有点远,军户又不能随便走动,想见上一而格外不易。

文哥儿既然说要免费,用的自然不是什么好纸,都是从铺子里拿最便宜的,他随便一封压岁钱都能买一大摞裁来写半天的那种。

李大壮走了,刚才那些催促他的人却是没立刻上前。

开头是心肝,结尾是李大壮,整封信一个字都没改,写得整整齐齐。

有的劝他以后少跑几趟,不然跑出病来他家老婆子怎么办?

众人这才高高兴兴地散去,准备回去跟人讲讲今天遇到的这么件新鲜事。

他也不是生来就这么混不吝的,早些年他父母尚在,他也曾想过以后是考个功名好还是做点生意好,不管他说想做什么,他娘都会说“好,好,好,我儿肯定有出息”。

只有在活得比自己还卑贱的窑姐儿而前才觉得自己像个人。

众人正犹豫间,一个身材有些伛偻的老头儿挤进了人群里,步履蹒跚地来到那个空座位前。他很客气地先询问周围的人:“你们不急着写吧?”

他怎么成这样了?

五十步莫要笑一百步了!

那被唤作“李大胡子”的帮闲被人一催,更想不出来了,只得胡乱说道:“那你就帮我写‘好多天不见了,我想你想得睡不着觉,你这几天想我没有’,这样成不成?”

要是坐上去后和李大壮那样憋个半天只憋出个“我想你想得睡不着”来,岂不是要被周围这些好事者嘲笑个十天半个月?

老头儿一概回道:“我有数的,我心里有数的。”

听到有人问起明天来不来,文哥儿开心地答道:“来的,还是跟今儿一样下午过来,你们身边若有人当真需要帮忙写信的,可以叫他们明儿过来找我。”

那帮闲本来确实是来捣乱的,这会儿听其他人都急切地想让小神童帮忙写信顿时就后悔起来。

老头儿脖子处有个肉瘤子,就是他每逢红白事或者别人搬家就跑去担担抬抬、日积月累之下磨出来的。

“‘免费’这词儿什么意思你知道不?”

老头儿显然想好了要写什么才过来的,洋洋洒洒地讲完了自己想给女儿写的话,才呐呐地说道:“会不会太多了?要是不行的话,可以少写几句……”

李大壮接过那封短短的信,纸张的触感对他来说有点陌生。

见那帮闲还在支支吾吾,三棍子都憋不出个屁来,周围人就开始催促起来:“李大胡子,你到底要不要写啊?不写快滚蛋,我们都等着让小神童给我们写信呢!”

主要是他们都没想好要写啥。

他们这个行当大伙都唤作“窝脖儿”,原因就是他们这一行后脖处都会有这么个标志性的肉瘤。别看老头儿年纪大了,他现在帮人“窝”起嫁妆来还健步如飞哩!

这不得马上排个队,叫小神童帮忙写封信让他们带回家给家里的小兔崽子看?

一下午下来,文哥儿认真负责地给好几个真正有需要的人写了信。眼看翰林院那边快下衙了,他也该收摊了!

旁人听了直摇头:“你这种肉麻大白话,哪里值得浪费一张好纸?小官人,咱别给他写了,他根本就是来捣乱的。”

那帮闲一愣,平时大家都喊他李大胡子,或者“姓李的”,他的名字也是很久没人正儿八经喊过了,更别提被人正儿八经写在纸上。

这就算是这么粗糙的纸张,也是他们平时舍不得花半枚铜板去买的。

李大壮拿着信从围在代写摊子前的人群里,只觉街上的日头明晃晃的,照得他睁不开眼。

文哥儿一听就知道这是封报喜不报忧的家书,他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麻溜说道:“不多的,我这就帮您写!”

想来他是想写信给他女儿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