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合议庭叹了三口气,气氛十分沉重。
今天开庭的都是老熟人,美佳也算是个知名人物,曾经在地震救灾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还领了特区领导颁发的嘉奖。
此外,她也是个网红,经常帮当地的农民们卖各种滞销的瓜果蔬菜,很受百姓欢迎。
再加上外形是国宝,更是受人瞩目。
不是万不得已,是真的不想走到这一步。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谁在法律面前都该是一样的,都该是人人平等的。。
“被告人,美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现在正式开庭,我是审判长宋近桥。”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
法庭上,大家沉闷的进行着例行的开庭工作,似乎不太想把这个案子进行下去。
但审判长还是不得不进行下去:“公诉方的证据已经提交了合议庭,现在你们的意见是什么?”
“我们认为,结合目前所有的证据,美佳的行为是故意,所以犯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希望根据我国法律,依法判决。”艾利检察官也是不得不例行公事,她看向了史帕克,希望她可以跳出来,像以往一样【法官,我有个想法】来驳斥自己。
但这个案子,证据实在过于确凿……
“法官,我有一个想法。”
!!!
沉闷的法庭,突然吹来一股清风,吹散了这片迷雾。
审判长如沉睡中惊醒一样,看了下去,随后……
“喂,被告人,没有到你说话不要乱说话啊,你现在是最需要遵守法庭纪律的人好不好。”审判长发现,说话的人,并不是辩护人,而是被告人美佳,有点失望:“辩护人,你有什么想法不?”
“到目前为止,大部分情况,都得到了证据证词的交叉比对。”史帕克看着材料,确实没太多作妖的空间:“美佳先进入了房间,随后她和熊万青说工资的事。熊万青不理她,就自己管自己翻桌上的资料。美佳见他不理不睬,心中一怒,推了他一把,结果他没站稳,人整个后仰头撞在桌角上,扬天倒在了地上,因为脑颅内出血死亡。”
桌角?面积?
似乎这一刻之前没有注意到一个很古怪的点。
“审判长,我有个疑问,虽然说,被害人确实是因为脑颅受到撞击,内出血……但是这个撞击的痕迹,是不是有点古怪,我们可以看到,验伤报告上显示,脑颅受到撞击的痕迹……怎么说呢……”
审判长也看了眼鉴定的照片,这个脑颅受撞击的痕迹,中间是一个三棱的痕迹,内有出血部位,很明显是被桌角给撞到了。
但是,这个三棱伤口的外面还有一个球形的凹陷。
“我是觉得,打死这个熊万青的物件,似乎长的有点古怪,可能不是桌角……”史帕克纠结了半天,总算是牙膏管里挤出一点不同的想法。
“唉,史律师。”艾利检察官拿出了现场的鉴定报告:“这个桌角上惨烈的血迹和残留的皮屑油脂等,经过轩辕的鉴定,与被害者是一致的,可以肯定的是,他当时确确实实是撞在这个桌角上的。”
“那你怎么解释这个……外圈这个圆形的伤痕呢?”史帕克看着她,这个痕迹实在是有讲不通的地方。
艾利其实觉得这根本不是大问题:“这很简单,就是被害人当时受伤倒下后,被告人又在他脑袋上用什么东西补了一下,所以,这个伤口不是一个长成这样的物体造成的,而是分两次,由两个不同的物体造成的。”
其实这一点,艾利在开庭前早就考虑过了。可惜,她也说服不了自己,这些理由,是可以成为无罪的证据。
“这……这个说不通啊。”史帕克拿起了另一份案发现场的照片:“根据当时拍摄的现场照片,以及被告人的证词,还有门口被害人助理的证词。被害人死亡时,是仰面朝天的,那么这头后的伤口是如何构成的呢?这就算按检察官的说法,要补刀,也是补在面部啊!!”
“那……这也不是什么很大的问题,很可能被害人当时先是面朝地面倒下的,随后被告人又砸了他一下,再翻过面来。”
“为什么要翻面?你当是煎荷包蛋嘛!”明显这个行为就非常不合理,有违常理。
犯罪分子的行为,大部分,都是有理由的。
“很可能就是为了翻过来看看有没有死,这不行吗?”
“这太牵强了!”
见双方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不下,审判长打断了他们:“好,这个问题,被告人,你当时是怎么样的?可以自己说一下嘛。”
“我当时……我当时就记得他倒下了,我没有后面打过他啊,我看他倒下,我就慌张地跑出去了。我真的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到这样啊。”美佳似乎觉得脚有点疼痛,调整了个姿势,随即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地说着,这段话真情流露,倒也让人信服,可惜法庭是要讲证据的。
对!证据!
“那么我问一下公诉方,你们说美佳在被害人倒地后,又补了一刀,是用什么东西补的?”史帕克发出了疑问,既然公诉方咬定是她补了一记,造成这第二下的圆形伤痕,那么这个凶器,不,应该说是第二凶器,到底是什么呢?
“嗯……”艾利也没想到还能有这个问题,只能先随便应付着:“熊人的力量比较大,可能就打了一拳。”
“这不可能!因为熊人!她全身都是软绵绵的!怎么可能打出如此硬的一个凹痕??”
在场所有人都点了点头:“合议庭觉得辩护人说得有道理!”
这个熊人力量再大,也很难打出一个规整的圆形。何况他们的身体,都是由厚实柔软的皮毛包覆起来,如何砸出一个圆形的凹痕呢?
显然说用拳头打的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