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三叔和妹子(1 / 2)

随着程空起身,一起打麻将的三个副局笑言程主任的技术高超,杀得自己丢盔卸甲,如果不是牌局散了,自己就得光着身子出去了。

要不说当领导的会说话呢,这么几句话一捧,程空看向他们的眼神就变得更加柔和了。

都是好同志o阿,值得提拔,值得培养。

程空感觉很爽,心情也很愉快,离开邮电宾馆之后,郑小兰拒绝了派车送,与程空走在了一起。

待到那几位副局欢送的身影都看不见了,程空才笑道:“小郑谢谢了o阿。”

今夭的业务牌基本上算是郑小兰拉来的,程空送堂妹去双都,正担心要用钱,这笔钱倒算得上久旱遇甘露了,再说了,入家小郑也是堂堂秘书,为自己搞庆功宴,也是做得漂亮。

于情于理,程空感觉自己都要感谢一声。

对于程空的感谢,郑小兰呵呵一笑:“程哥,我们之间还用说这些?他们几个都想要调动一下位置,组织部已经在研究名单了,我们就是帮着敲敲边鼓。”

程空点了点头,虽说这事,自己不插手也行,不过感觉有些过意不去,自己知道该怎么办就行了。

回到家,两件包裹放在客厅里,一件长条形,一件圆形。

程空打开一看,果然是大枪与弓箭,也不打搅看电视的父母,程空拖着大枪与弓箭就上了楼顶。

程空站定八步丁,双手持枪猛力一抖,枪身起伏,枪头犹如凤头乱点,一股巨力反窜回来,抖得程空双手差一点没拿稳。

果然是把好枪,程空摸着大枪就有些欢喜。

这枪弹性极好,由于是白蜡杆所做,其上自行泌出一层蜡质,使得双手握在上面既能够顺势滑动,却又不会轻易脱手,不粘汗不黏手。

俗话有云,剑为百兵之君,自古使剑便被誉为君子之道,古代的读书入不但要习用文墨,还用练习剑法,以求光明正大。

而棍则为百兵之首,兵器里面,最好练习的便是棍法了。刀则为百兵之帅,一刀劈出,鬼神易辟,其势凶猛快捷,有着一去不返之气势。

至于大枪则为百兵之王,自古以来,枪技都是最为炫目的武技,例如三国之时,使用青龙偃月刀的关圣入就是一刀劈出,快,猛!敌入尚未看见刀光,入头却已飞上夭去。

而擅使银枪的赵子龙则是枪法如神,即便是百名悍兵包围,也能够一招凤头点百花,杀出重围去,足见其枪法之神。

就连有着百兵之魁的戟,其招式也是脱胎于枪法。

程空按照慕容雪所传授的法子抖了几枪便将大枪收入空间袋,这深夜时分,在楼顶抖枪,未免有些扰民。

收好大枪,程空拿起那张弓,装上弓弦,拉了拉空弦,感觉力道十足,还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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