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瞥了他一眼,心想,小样,别让我抓到你的小辫子,只要有机会,我绝不手软。
协议上还明确写着,以后他义务以男朋友的身份陪我见家长。
义务?
他可真会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拿着协议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了六七遍,碎碎念着,“按照你这个协议,就算你天天召唤我,也要一千天,将近三年的时间才能凑够这一百万。”
静,沉寂的车厢静的只有我们彼此的呼吸声。
我想着这会不会又是一个陷阱的时候,耳边飘来左霄启波澜不惊的声音,“你可以拒绝。”
拒绝?我还有拒绝的余地吗?
我伸出左手,手心朝上,爽快道,“笔。”
左霄启立马将一只签字笔递到了我的手上,我深深叹了口气,摆了个视死如归的表情,刷刷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今天我已经签了两次卖身契了。
不管是一百万,还是三年,我只知道我以后的生活要水深火热了。
左霄启收好协议,一边发动引擎一边问我,“你住哪里?我送你。”
送我?
对啊,他不知道我住在哪里,明天我是不是就可以放他鸽子了。
想到此,我很不地道的兴奋了起来。
我摆了个一本正经的表情,说,“电线杆上。”
左霄启明显一愣,眉头轻蹙,疑惑道,“怎么走?”
我的心里呀,乐开了花,估计这个家伙以为自己听错了,又不好意思再问一次。
我隐忍着眸底的笑意,面无表情道,“村东头最南边的电线杆。”
左霄启嗤笑出声,“麻雀啊?”
“我分明是喜鹊。”我脱口而出。
左霄启煞有介事的点了点头,“嗯,反正都是鸟。”
艾玛,我居然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本姑娘智商略带瑕疵,考虑了一秒钟才接话,“反正我和你是一个物种。”
左霄启凉薄的唇瓣轻扬,“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跑?他怎么知道我要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