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雄港空军基地中,李哈曼对空军部队的后勤人员下达了命令:“马上为轰炸机中队准备大量的高脚杯钻地炸弹,我们要去往湾西执行作战任务,这一次我要让自鸣得意的扶桑鬼子明白,任何手段,都无法阻挡我们华国军队的兵锋。”
“是!联队长!” 随着李哈曼的命令下达,一枚枚重达5,443 千克 ,长 6.4 米,最大直径 0.965 米 形似高脚杯的巨型航空炸弹被运出了仓库。
这款重达近六吨的高脚杯航弹,外观犹如一个巨型的绿色翡翠酒杯,在阳光下闪烁着深邃而神秘的光泽。杯身流线型设计,充满力量感,而又不失优雅。杯口部分微微向内收敛,给人一种既稳固又锋利的印象。绿色的涂装不仅有助于隐蔽,更增添了一丝神秘莫测的气息。
填装进轰炸机的过程,则是一项严谨而细致的工作。轰炸机打开弹舱,露出深邃的内部空间。接着,地面人员小心翼翼地操纵着高脚杯航弹,缓缓将其推进弹舱。这个过程需要极高的精度和配合,每一个动作都关乎到整个轰炸任务的成败。随着航弹完全入位,轰炸机发出低沉的轰鸣,仿佛在向即将到来的任务发出挑战的咆哮。
整个装填过程既是对轰炸机性能的考验,也是对地面人员专业素养的检验。每一个环节都透露出严谨与精准,彰显着战争的无情与残酷。
高脚杯炸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英国研发的一种巨型航空炸弹,一方面借助超重型炸弹的震荡波摧毁建筑物的地基,一方面依赖龙卷风一般的空气冲击波杀伤敌方目标。
1942年由巴恩斯·沃利斯爵士带领团队研发,由于弹体外形酷似一只高高的酒杯,因而得名\"高脚杯\"。英国空军曾经用该型炸弹击沉德国卑麦斯号战列舰。
为了要达到军方的要求,首先炸弹要足够大。在巴恩斯·沃利斯的设想中,有 6 吨和 10 吨两种级别的重型炸弹,依靠其巨大的重量、超高的速度所带来的超大动能贯穿目标建筑物顶部混凝土防护层或地基、爆炸并将产生的能量传递给建筑物,或者在地基下形成膨胀的空腔,以达到彻底摧毁的目的。
这种空前庞大的炸弹产生的威力不逊于一场小型地震,因而得名\"地震炸弹\",后来的实战也证实了它的效果。
高脚杯炸弹长度和直径之比达到了 6.67,既有利于减小空气阻力、提高降落速度,又能加大对目标单位面积上的压力。内部填充铝末混合-d1 炸药,占炸弹总重的 41%。由于掺入了铝末,炸药燃烧更充分、剧烈,爆炸脉冲持续时间更长,威力超过同等重量的 tNt 炸药的 50%。
高脚杯可以在时速 270 千米的条件下从 5,500 米高空投下,到达地表时速度超过 1,210 千米\/小时,可穿透 5 米厚的混凝土层,产生直径 30 米、深 24 米的弹坑。
可以说,高脚杯炸弹,就是为了摧毁处于地下的坚固防御工事,摧毁桥梁,隧道,战列舰而生,也被称之为二战炸弹之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