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他还真是酷出新高度了(2 / 2)

没两分钟,我的手机还真来了一个短信。

我看了看,才知道原来余明辉就住在海滨大道的鑫海名城,难怪那次他那么晚了,还能在观海长廊遛狗,这是住得近任性吧。

没打算花钱坐摩托车去,我换了一双平底鞋走着去的。

当然还是先去菜市场买了几根胡萝卜。

好不容易站到余明辉的家门口,我有些拘谨地敲了敲门。

门被打开的一瞬间,阿达就把头探了出来,我不知道它是一向如此热情,还是因为格外喜欢我,它一看到我就朝我蹭过来,我一想到上次我不过摸了摸它的头,余明辉就说什么要拧下我胳膊,我下意识躲了躲。

余明辉把阿达喝住,阿达很快一副本大爷不开心的模样转身跑了。

给我让出一条路,余明辉淡淡地说:“进来。”

我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一下他的家,地板干净得很,而我没换鞋,愣是迟疑着不敢迈步进去。

余明辉看我盯着自己的鞋子看,他的嘴角忽然扬起了一个小小的弧度,他说:“不用换鞋。”

是因为他长得帅吗?是因为他哪怕再高冷装酷却频频对我伸出援手?还是因为他跟我说在危难时丢下我的男人没资格呆在我的心里面?

他不过是朝我微微笑了一下,我的心忽然微微一个触动,百感在心里面交织成灰蒙蒙的一片。

正当我愣神,余明辉又说:“进来吧。”

像是喝醉了一般,我晕乎乎地循着他的话音上前了两步,算是站到了他家的大厅里面了,我拘谨地将手上的东西全递过去说:“余先生,红色袋子的是萝卜,白色袋子的是你的衣服,刚刚洗好还没晾干的…。东西送到了,我先不打扰你了,我先走了。”

我可能得了一种无法跟帅哥正常交流的病,我的声音不自觉地越来越低,脸忽然也烧了起来。

余明辉却顺手将门关上,他把东西接过去顺手放在玄关的柜面上,他依然保持着刚才的表情瞥了我一眼说:“昨晚的事翻篇。但你之前还欠我一个人情,我想要你今天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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