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这里,是年代很久远的老楼盘,门口的空间很是狭隘,平时我一个人站着都觉得压抑,现在多了个大长腿余明辉,我感觉自己连空气中那点儿氧气都吸不够了,我觉得我再僵持站在这里不出五分钟,肯定是要缺氧的。
硬着头皮,我开了门,把余明辉迎了进去。
把门关上之后,我拉过来唯一的小板凳,有些尴尬而又结巴地说:“坐,坐这里。”
倒是很淡定,余明辉毫不客气地坐下来,他环视了一下四周,自自然然地说:“你家里收拾得比我家里还要整齐。”
我想,余明辉实在不知道说什么了,才夸我这里收拾得整齐。这就跟一个男人,他发现一个女人毫无优点,最后只得敷衍地夸她可爱那样。
我更是局促,傻愣愣地杵在那里几分钟,才猛然地回过神来,我说:“我去给你倒点水喝。”
我买了一个高中时代用来提开水的水壶,每天都会烧好热水灌进去,这样既方便又省钱,现在还真是派上用处了。
仔细地把杯子从头到尾刷洗了好几遍,我这才往里面倒水。
等到我端着水出来,余明辉没坐在小板凳上面了,他背对着我站在窗台那里,一动也不动的。
我走过来站在他身侧,把水杯递给他说:“你喝水。”
余明辉拧过身来,他微微低着头望着我说:“林四四,没想到我给你的花,你没扔。“
我愣了一眼,眼神飘过去瞟了那束花一眼,又是急急地收回来,我很是淡定地扯淡说:“我觉得怪好看的,丢了浪费,就带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