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6章 为名誉而战!(1 / 2)

医路青云 烟斗老哥 1321 字 8个月前

“希望渺茫啊。”

“替赵院长捏把汗。”

“有没有像齐院士这样的大佬过来帮忙啊?”

“急诊手术,咱们天华在全国靠前,在粤省是无可争议的第一。咱们都不行的话,来再多的专家大概率也不行。”

“不能妄自菲薄。咱们医院的急诊外科还是很厉害的。谢长天、童政都是急外高手,至于赵院长也是急外医生,保有零死亡的纪录。”

“我觉得外界对赵院长过于追捧,他毕竟是人,又不是神。”

之前齐鸣前来站台,帮助解决食管癌晚期的患者,被圈内认为是十分经典的手术典范。

但外界对天华的能力存有质疑,国际医疗中心是否仅为花架子,靠着外力的帮助,才能完成高难度的救治任务。

尽管手术当中,赵原跟齐鸣的价值五五开,但有些人故意吹风,赵原是靠着齐鸣,才能解决难题,至于天华的国际医疗中心是个空壳子。

因此,天华是否独立具备承接高难度病人备受质疑。

如今这台手术没有任何外力,全靠自己的人来处理。

为名誉而战!

不管用不用得到这些专家,全部到位,出谋划策,争取做点什么。

陈晋接到上级的电话,耐心地解释医院目前所做的安排。

病人的家属能量不小,已经通过燕京方面朝医院施加压力。

甚至有不知从哪儿蹦出来的狗子打来电话,语气强硬,要求陈晋必须要处理好此事,不然,他的位置不保。

陈晋的脾气挺好,但这一次很生气,跟此人大吵一架,后来了解这狗子不过是个买办,平时倒卖石油产品,赚了点钱,以为自己认识几个燕京大哥,狐假虎威惯了。

尽管知道接到了个烂摊子,但陈晋也是无可奈何。

医院不是企业,不能看你不爽,或者是个赔本买卖,直接拒绝合作。

社会认为医院特别冷血,经常曝出钱不到位,不给病人进行治疗一类的负面。

《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当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负有救助的义务,不承担救助义务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尽管有漠视生命的个例,但大部分医院在遇到需要救治又没有经济能力的病人,都会网开一面。

大半夜,医院门口发现病危的病人,医院会开设绿色通道,紧急救治,等治好了之后,病人跑了,医院也不会全城通缉,要求必须偿还费用,或者让当时负责救治的医生去追债。

规定是一码事。

实际执行起来要变通。

如果没有相关规定,那么医院也没法经营下去。

病人送入医院,不用外界施加压力,大家会众志成城,争取拼来一个好的结果。

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或者普外,或许可以做到胸有成竹,张弛有度。

但急诊外科真心没有太多的办法,除了看主刀医生的水平和经验,还得看运气。

手术室内,各司其职。

开腹的开腹,拉钩的拉钩,埋支架的埋支架,操作空间狭小,更考验医生的技术和配合。

尽管谢长天等人和赵原已经很久没有一起手术,但还是能找到熟悉感,主要是流程一致。

尽管医生接触的教材相同,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的医院,很多细节是不一样的,甚至每个科室都有很大的区别,与学科的带头人的手术习惯有关。

赵原知道天华急诊外科的手术流程,所以跟谢长天、童政配合得极为默契,一个眼神就能知晓对方想要做什么。

分秒必争。

但每个地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一个小时,四个小时,十个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