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琐事(1 / 2)

忘川镜 老必登 781 字 7个月前

码字之前,突然想和各位读者老爷们聊聊天,可能是到了半夜,又有点矫情了。

犹豫了半天,一琢磨,码字的哪有不矫情的,不矫情的谁遭这份罪啊,所以还是把想说的话写了下来。

其实看过书评区的书友们,都知道我这白银萌是我媳妇打赏的了,细心一点的还能知道我媳妇是用我的亲密付打赏的。

我也在开玩笑说我媳妇是怨种,不过却真的很感谢她,因为我媳妇夸我写的好~

眼下这本书,我在一年前就写好了简介和书名,却一直没有动笔,因为我感觉我写不出我想要的那种效果。

直到我磕磕绊绊的写完了悠闲人世间,哪怕明知道我写得很烂,可那一百万字却给了我极大的信心,让我有勇气敲动键盘,写下了这本书的第一个字。

我并不是一个全职写手,每天都有很多工作要做,都是晚上回家之后才开始码字的。

之所以坚持写东西,起初只是因为一个意外,可后来,却是因为码字给我带来了一种很特殊的成就感。

那种成就感是不需要任何人去认同的。

除了那种成就感,支持我每天码字的动力,就是各位读者老爷的评论了,我是真的会仔细的去看每一条评论。

其实能看到这里的读者老爷们,应该都是没有毒发身亡的老神农了。

最近书友圈有人在说双主角的事,其实双主角的理解并不算错,可我更喜欢称呼为双视角。

我明知道以我这手残的更新速度,会影响到大家的代入感,会让大家绝得有些割裂,可我还是选择这么去写了。

因为我脑袋里的故事就是这样的,怪只怪我的文笔不够,表达得不够好。

现在人们生活的节奏太快了,快到我已经习惯去看两倍速的电影,快到我刷抖音的时候,只要前两秒的内容是我不喜欢的,就会直接划走。

唯独在看小说的时候,我才不会那么急躁。

因为我想跟着作者一起,认真的去看看他构建出来的世界。

我曾经想过,要不要跟风取一个特别长的书名,最好用名字就能概括所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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