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一个卑微的憎恨(1 / 2)

“时间总算到了!!!”

视线稍微向前推移差不多一年左右,中原、西安以东,沿着洛河一直向下,这里有一个村子,叫刘家村。

整个村子基本上都是农家汉,目不识丁,常年与土地打交道,除了妇道人家略微有些能说,比如那個瓜皮又偷老娘的果?又比如说你这怂瓜又惹事?还有天杀的地里刨食不见你这么有力气...。

总之,这是一个和谐有安宁的地方,并且小日子蒸蒸日上,这不前不久村子里就出了一个读书料子,十三岁成了童生,十五岁得秀才,如今年方二九已然成了举人,这可不得了,村里出了一个官老爷啊,算是村坟里面冒了青烟,这下可好,整个村子都能免租金了。

大宋不差钱,商业无比发达,举人不纳税,因此没有任何犹豫的全村人都将自己的土地挂在了这位举人老爷的名下,十取一,少了太多。

可以说日子越发红火起来,那举人老爷也成了村子里的红人,被各方捧着。

这人呢,叫刘玺,长的风度翩翩,且能言善道,配上书生杉,和常年在地里刨食的人不同,是同村大部分女性爱慕的对象。

无疑,这位就是宝莲灯主角之一,引发了一连串的故事,一直到沉香劈山救母,更改天条为止。

如今的他毫无疑问处于人生最风光的时候,前不久还跑去向东大概二十里之外的娘娘庙提了首诗。

看看这逼装的,果然,人不能膨胀啊,一膨胀铁定要出事情。

你说他为何后面招劫?过的那么不安详?

这就是了!

其实,你还是好的了。

瞅瞅人纣王,一首诗,国家都给坑了。

你特么那个时候举人都还不是,题诗没被打死真正是你运气好了。

娘娘庙啊,里面供佛的那是什么?是神仙!

你去人庙里题诗,还特么是情诗?这和当面调戏人姑娘有啥区别?亏得二郎神不在,不然能一巴掌当场就拍死你!

说来也是怪,凡人跑去神仙庙调戏神仙,娘娘发怒打算弄死对方,结果太白金星跑来说你和他有三世姻缘,特么这不是坑爹吗?

明明天条上写的明明白白,神仙与凡人不能有爱情,这点还真没错,因为会霍乱人间。

总之不管那七七八八的,刘玺他题诗了,也心满自得的回来了,走起路来都是六亲人不人的步伐,一颗头台的高高的,也不知道是想仰视别人还是俯览对方,毕竟他身高也就一米六四,那个时期很典型的身高。

回忆一下杨婵,没有高跟鞋,大概也有一米七二,穿上了怕不是直奔一米八。

就这身高差距...,啧!您不自卑吗?

今天,刘玺一个人坐在自己的屋子里,他眼神儿很是阴戾,与正常时候截然不同。

他静静的坐在房间里,一颗心满满都是暴虐与怨毒。

多久了,他等待多久了?

终于,等到这一天的来到了。

你们,想不到吧?

若用恨意的大小来形容此刻刘玺内心的感情,那么将这个世界毁灭,将漫天的诸神都给杀死,大概能稍稍缓解他内心的痛苦了。

宝莲灯?

劈山救母?

嘿嘿,呵呵,哈哈哈。

刘玺笑着,笑的无比的冷漠,满目充斥着冰冷,无比的冰冷。你们想不到吧?我也能够记住发生的事情?

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注定的。

杨婵一千多年前为何饮酒以至于失魂?就是因为想要彻底忘掉所有的一切。

宝莲灯的故事有很多种,而无疑这里是最差的那一种。

恋情被发现,司法天神亲自登场,作为凡人的刘玺如何能够承受经历封神大劫的杨戬的气势?本身就是个读书人,当场就被吓尿了,并且彻底绝望。

丢下沉香不管不问,整日整夜醉生梦死,最后还和刘村另外一个女子打算结婚,结果被暗中观察的二郎神发现,当场气炸,直接把人弄回天庭,差点没弄死,最后没办法二郎神在他身上下了咒,强行让自己只爱自己的妹妹...。

经过这一系列的骚操作,若是一切不为人知倒也没什么,可最后特么全曝光了,哮天犬实在忍不住了,大叫着讲一切都说了出来。

结果沉香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都以为的亲爹,是他最恨的舅舅。

杨婵发现原来自己最痛恨的哥哥,居然才是最爱她的人,为了她甚至于亲手设计出了修改天条这个剧本,让她以为的生死之爱,是她哥哥在早就已经不爱自己的人身上下的咒。

然后,刘玺当场社死,并且还是生不如死的那种社死。

而很显然,机会只有一次,神仙特么都是有记忆的,接下来无疑,什么感情都没了。

就是沉香,对刘玺也没啥感情了,整个故事除了生儿子这点让他发挥一下之外,其他的方面全盘出局。

本来,若是正常这么下去,也没什么。

可不同的是他同样也保留了记忆,重生了过来。

因此,一开始刘玺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好好表现一下,可面对司法天神之威,面对那冷冽的眼神,他没那个勇气,也提不起反抗的心理。

对方是高高在上的天神,他只是卑微的地上蝼蚁,要怎么反抗?完全没办法反抗。

不仅如此,刘玺是古代人,男尊女卑时代的古代人,你让他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女子放弃一切?要知道他还是个举人,大好的时光在等着他,有无数千娇百媚的女子在等他。

一次,一次,又一次,刘玺放弃了,他选着了沉沦。

虽然放弃,虽然沉沦,可一件事情却始终揪着他的心,不停的割着他肝,让他痛不欲生。

那就是司法天神的眼神,那冷漠至极,如同看着蝼蚁一般的眼神,日日夜夜不断出现在他的梦中,让他发疯,发狂。

凭什么?

你凭什么看不起我?

我是凡人,只是凡人而已,若是我有和你一样的力量,这个故事绝对不会这样!!!

刘玺满心恨意,满心扭曲,一次,十次,百次,千次。

伴随着一次次的重来,渐渐的他感受到了一个东西,一个与众不同的东西。

是力量,他渴望至极的力量!

不是仙的,而是来自于仙的对立面,魔的力量。

内心早已积压无数仇恨的刘玺,没有任何犹豫的将自己沉浸了进去,吸收了那股力量,与它融合唯一,成了一体。

获得力量瞬间,刘玺忍不住了,想要报复。

可想到司法天神的力量,他忍住了,强行的将满心的怨毒压制,没有动手,而是一次一次又一次不断的累积,让自己的力量丕变。

终于,到了现在!

刘玺深深的吸一口气,他目光灼灼,满目冰寒。

时机,彻底成熟了。

不得不说苍冥道人干的不错,这天下灵脉,四层被他的血泉污染,只要他愿意,随时都能爆发血泉之力,然后将整个凡间界吞噬。大风小说

不过他没动,一动不动。

他在等,继续等。

等故事开始,等那个贱人下来,再次和他结缔夫妻。

真期待啊,杨戬。

这一次,你再来,会是一个什么表情?

当发现自己的妹妹成了魔胎的肥料,当自己的侄儿变成魔果被我吃下,你那高高在上的眼神是否还能依旧?

嗯?沉香不是刘玺的儿子吗?

当然不是,特别是从第一世过后。

生殖隔离啊!

神仙与凡人生子,这不是在开玩笑吗?人家是仙体,你是凡胎,你以为你是巨龙呢?事实上高等生命让低等生命怀孕容易,反过来却根本没可能。

为什么?因为高等生命的精子同时具备能量体,实体下种能力,反过来低等生命的生命精子并不具备能量体下种能力。

那么沉香是怎么来的?是杨婵自己孕化的,最初汲取了部分刘玺的魂光,结果就是这一点点的关系,沉香找到了爱人后,差点儿把自己老妈给忘了,又是杨戬让哮天犬追着对方咬,不给活路那种,才好歹把那点儿混账基因给磨灭了。

这也是为何后期,与其说沉香像刘玺,不如说他更像杨戬,毕竟是杨婵孕化,外甥像舅。

也因此面对命运的不公,沉香完全没有如同刘玺那般绝望沉沦,而是奋起反抗,让整个故事可歌可泣。

是以,后面两人除了结为夫妻之名,实际上半点干系都没有。

站在房间里,刘玺眼睛睁得大大的,他满心仇恨,满脸期待,这一次,一定要将那高高在上的司法天神,踩在脚下,将所谓的神仙通通打死。

伴随着时间一点点的流逝,终于,终于到了。

那一天,那刘玺无比期待的一天。

杨婵下界,与他结合,结成夫妻,开始这个该死的故事,让他日日夜夜发疯发狂的故事。

走出房间,刘玺看着出现七色光华的虚空,到了如今这个地步,那些浪漫爱情什么的已经没必要了,杨婵会直接从天而降,而他结为夫妻。

刘玺捏紧了自己的拳头,他满心激动,第一次脸上露出无比渴望的神色。

爱情?早已经没有了!

他会给杨婵一个惊喜,一个大大的惊喜!

这一年,杨戬不会出现,足足一年,整整三百六十五天,他会让这个贱人,让他承受了太多不甘,无尽怨恨的贱人受尽那无尽地狱的痛苦,然后发狂的看着自己的儿子,那个贱种一点点的被自己炼化成为魔胎,在当着她的面生吞而下,母子都沉入他为他们准备的炼狱焦土之中,永世沉沦。

在他将这个世界彻底毁灭后,他会打破这里,从这个无尽轮回之中跳出去,开启他真正的人生,这一次,他绝对,绝对不会在让人能从那高高在上的地方,俯览他,不会!!!

轰隆隆!

刘玺眉头微微一皱,忍不住扫了一眼西边。

苍冥道人做的不错,但毫无疑问,动静太大了,震动都传到这边来了。

宝莲灯故事开启,天庭这段时间会进入沉默状态,可以说算是他运气好,不然有天道观察之下,这个故事根本就开启不了。

正道吗?

灭了也好,反正接下来整个世界都会沦为魔土,至于苍冥道人,这次之后就收回他的血泉,还有他所有的力量...,他的舞台上已经不需要这个小丑了,接下来故事的主人翁,将会是他!

华光落下,一道身影出现,刘玺眉头一挑,眼眸深处的暴虐之色更加浓郁,真漂亮啊,即便已经是千百次的相见,千百的岁月,依旧还是那么的风华绝代,依旧还是那么的让人无法忘怀。

刘玺舔了舔自己的嘴唇,这一次他会让这个贱人彻底底下自己那高高的头颅,如同一头母猪一般趴在地上添自己的脚趾。

来,来吧!

他眼神儿睁得大大的,情绪已然高昂的不能自已。

嗯?

很忽然的刘玺表情一怔,杨婵脸上带着笑容,如同少女怀春一般的笑容,幸福无比,开心至极,她轻轻的摸着自己的肚子,已经微微有些拱起,已然怀孕。

不对劲!!!

刘玺脸色瞬间就变了,对方怎么可能怀孕?还是提前怀孕?

要知道在他们二人因果交缠之前,对方是无法怀孕的才对。

并且,在血泉的帮助下,刘玺眼睛里,杨婵隆起的小肚子里孕育的生命并不是以往那般的单独气息生命体,而是两种气息交缠所形成的。

这个贱人!!!

她居然胆敢偷人?她竟然胆敢偷人?

刘玺瞬间心态就裂了,整个人都彻底爆炸,血泉都压不住了,要爆发。

嗖!

就在这时,杨婵的身边,伸出来三个小脑袋,一个是青葱少女,一个扎着羊角辫儿,一个更小,机灵古怪,扎着包包头。

然后杨婵脚边儿还有一条带着萌哒哒气息的黑背小狗儿,哈着舌头儿。

嘶!

一口冷气倒吸,刘玺下面的话儿都被下没了。

青葱少女,和扎着羊角辫儿的青葱少女她不认识,可包包头的孩儿,还有那条狗他却忘不了。

小孩儿,那是天庭的中坛元帅,民间无数人最为喜欢的三太子,哪吒!

与司法天神并列,战斗力在天庭能进前三的存在。

呃,你问为啥能进前三?自然是不把阐截二教的二代们算进去的情况下。

他,怎么也来了??

还有那条狗,刘玺至死也不会忘记,无数个日日夜夜都想生吃的了的狗,哮天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