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提问的记者是在是太多,我好不容易现身,所以都想第一时间取得第一手资料。
为了方便和公平,在场的记者一人都有一次机会,不过之前第一次抢先提问的金发女记者和第二个美国记者已经没有了机会。
记者不愧是记者,就算每人只有一个问题,我依然疲于应付。
“杨杨先生,你能解释一下借的定义吗?”一个日本记者提问道。
我看了一眼这个记者,“借这个字在国际上是有解释的,它是指经同意暂时使用别人的物品或金钱,记住,使用别人的物品或金钱!对于物品的界定暂且先不说,我们先来说说金钱!”
因为李秘书的缘故,我先在觉得自己辩论能力也有所提高了。
“金钱是消耗品,是衡量物的价值的东西,若是不能衡量等换物品,钱这个东西并没有什么用。若是借钱,那这东西肯定会被消耗的,我在使用的时候别人都会认为我是在使用自己的钱,这是毋庸置疑的,而既然被消耗了,那该怎么还呢,只能还何其等量等价的钱或物!”
我这么一说,在场的都有些赞同的点了点头,就算向我提问的记者也稀里糊涂的点头同意。
“那我们现在来说物,根据前面钱的道理,我在使用这个物的时候,也应该是认为这东西暂时算是我的东西,可能有人不同意这个说法,毕竟原主人才是拥有者,可是现在我怎么是拥有者?可是你们想想,难道我借了你的刀枪杀了人,警察就应该把你抓起来而我逍遥法外?所以说谁在使用这东西,那就是这东西的主人。”
“可是……”我这么一说,向我提问的记者直接迷糊了。
“没什么可是,在田野借我船的时候他知道这艘船会被损毁,所以这船也是消耗品,既然是消耗品我在还的时候就应该用等价的东西还过去,所以说和金钱一样,消耗品使用的时候我就是其主人,而借我东西的主人在借出去的瞬间他只是那堆等价的钱币的主人!”
一瞬间,我感觉自己都被自己说服了。
那记者还想反驳,可是想了半天都没想出理由,而他后面的人赶紧上前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杨杨先生,要知道新发现的岛屿发现者对其拥有命名权和拥有权,那你怎么不独自占有曙光岛啊?”
这个记者显然是个托,或者是和中国走的近的。
“不错,作为曙光岛的发现者确实拥有这两项权利,可是我作为一名中华人共和国的成员,我应当将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所以我选择将曙光岛的拥有权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随着招待会的进行,我慢慢的适应了激烈的唇枪舌战,越往后面我回答的越游刃有余,甚至在那瞬间我觉着自己好像就是天生适合做这种事情。
去去去!!!
我赶紧将这种想法抛之脑后,我怎么可能天生适合做皮条客!
一直到结束,最先采访我的那个女记者都没有罢休,但是我始终不给她机会,气的这女的咬着牙根狠狠地瞪着我。
瞪就瞪去吧,反正目光又杀不死人!
出了大楼,我们的车刚开出大门,一个身影挡在了车子前面,正是那个女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