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烽火贼寇,杀人害命(1 / 2)

我有一卷度人经 刀慢 1932 字 2个月前

跟着这金阳商会的周礼一起上来的,还有那几个熟悉的面孔。

——隶属于钟鼓司的几个收尸人。

这几个巨力汉子,这会儿正放了棺材,吭哧吭哧地挖坑呢。

等将所有的棺材都一一埋下去,填了土,立了牌位以后,周礼方才带着几个金阳商会的杂役下山了。

而那几个收尸人,忙碌了大半天舔着脸过来向余琛讨了几口水喝。

余琛也问这啥情况,不是说金阳商会的周礼带着赎金去马贼那儿赎人去了吗?

那收尸人一听,嗐了一声,一拍大腿,摆了摆手,就巴拉巴拉说起来。

且说啊,这劫了金阳商会货物的马贼团,就盘踞在距金陵三百多里开外的阴雾泽,号“烽火”。

这阴雾泽啊,也是一奇地儿。

不管白天黑夜,春夏秋冬,终年遍布浓浓迷雾,其中又有种种毒虫猛兽,凶险得很!

而那烽火马贼团,就趁着这地势起利,刚发家时,一旦得手货物立刻躲进阴雾泽里,让剿匪的队伍也望而却步。

据说有次诸多商会招募了金陵几个武馆的高手,浩浩荡荡去剿匪,结果直接在阴雾泽里迷了路,都不用马贼团出手,就溃不成军。

自此,烽火马贼团一战成名。

发展至今,已算得上是整个金陵最大的最大的马贼团了,人数上千,刀枪精良,里边儿马贼,个顶个儿都是杀人如麻武功在身的好手!

以至于后来许多被金陵官府逼得走投无路的罪犯,都会往那儿去!

其中甚至不乏先天与炼炁入道的大名鼎鼎的恶人!

这般滚雪球一般的壮大,让烽火马贼团几乎已经做起来了规模,完全不是一般的小蟊贼可以比拟的。

原本吧,那次商会剿匪失利以后,诸多商会与这烽火马贼团也算是有所默契,你交路钱,咱保你平安。

十来年,也算是相安无事。

这也是官府没有下定决心去讨伐他们的原因之一。

但最近啊,听说是风向变了。

——据说那烽火马贼团内部闹了内讧,变故突生!

本来这烽火团里就分成两派,保守派主张细水长流,收路钱过日子,虽说不能一夜暴富,但细水长流,也不会有被官府讨伐的风险。

另一派的则是那些激进派,寻思着老子都不烧杀抢掠杀人放火了,还能叫马贼?

而烽火团都是恶人。

激进派占了大多数。

只是因为保守派的楚烽火,也就是整个烽火团的大当家力压群雄,这些个刀口舔血的江湖恶客这才隐忍不发。

可不久前,这懂得细水长流大首领楚烽火被底下一个叫“毒龙”的首领杀死。

此人据说是某个道观的叛徒,杀人无数,为非作歹,刚加入这烽火团不久,但就已凭借强大的实力一路打到末位首领的位置。

同样的,与之实力相匹配的是那残暴无常的性格,动辄杀人为乐,癫狂异常。

听说这毒龙早不满楚烽火的懦弱,密谋在某次大宴上密谋叛变,把喝得醉醺醺的楚烽火直接砍了脑壳。

然后摔杯为号,一众早有准备的激进派们一拥而上,将保守派们杀的杀,抓得抓。

——上边儿这些,都是一些看到事情不妙,侥幸逃出来的保守派的马贼来到金陵后,传出来的消息。

这些个收尸人天天到处跑,自然听到的风声。

与此同时,整个烽火马贼团的风格,完全变了。

——我管你交没交什么路钱,只要敢从阴雾泽附近过,哪怕是铁公鸡也得被丢进炉子里烧了打成铁锭!

而这次金阳商会,就是着了道。

从京城运回来得一批货物,连人带货,被烽火马贼团扣了下来。

虽说吧,有六七十个壮硕的护卫,但咋可能是那些个杀人鬼的对手?

片刻就败下阵来。

烽火马贼团只放出一人传信给金阳商会去赎,说是拿了赎金,就给人。

这才有了昨儿晚上周礼火急火燎送赎金的一幕。

——无论是商会的骨干,还是那批货物,对金阳商会来说都相当重要。

所以金阳商会才会不惜重金,也要将其赎回来!

可等周礼到了阴雾泽,赎金一交,那群马贼却不肯交出货物了。

周礼怒极,但在人家地盘儿上,也无法发作,就说货物不要了,人给还回来。

那毒龙听完,一声“好说”!

果真把人还回来了!

可这人啊,不是活的!

在周礼等人瞠目欲裂的注视下,一坨坨发臭了的血肉,被扔了出来。

——那毒龙哈哈大笑,说自个儿的烽火团只说了给人,可没说是给活人还是死人啊!

说罢,杀性起来,甚至还要对周礼等人也动手。

幸好周礼虽是凡人,但在金阳商会位高权重,手里握着一些一次性的炼金法器,尽数用了,威能甚大,这才带着那些个尸首给逃了出来。

回了金陵。

铩羽而归。

赔了夫人又折兵。

余琛听罢,这才明白过来,为啥刚刚这周礼的脸色这般难看。

——这事儿无论是搁谁身上,不气得把后槽牙咬碎了都算他下巴脱臼。

收尸人喝了水,递给余琛几个“冲红”,就下山了去,末了还嘱咐余琛最近没事儿别往阴雾泽的方向乱跑。

余琛见他们下山,这才回了守陵屋里。

——带着那跟着周礼一行人上来的鬼魂。

一共十几个,缺胳膊断腿儿,浑身血肉模糊,不见皮肤。

看起来仿佛遭受了某种可怕酷刑。

高矮胖瘦已看不出了,只能勉强看出是人形儿,一个个脸色痛苦而狰狞,怒吼哀嚎,回荡不绝。

——哪怕是见多了大风大浪的文圣看了,也是直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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