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1章 不能得罪女人(2 / 2)

上医至明 陈家三郎 1240 字 4个月前

“青柠,告诉你一件事,你那位堂舅妈要和你堂舅离婚。”

青柠啊了一声,从沙发上蹭的坐了起来,说:“她不是要治疗乳腺癌啊?怎么这个时候提出离婚?”

陆虹在电话里道:“说是没有感情了,这次检查出癌症让她决定不再凑合过日子,接下来要为自己好好的活。”

“家家都有难念的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们也不好多劝。”

陆虹感叹了一句,又道:“我打这个电话,是另外有事要给至明说。”

余至明赶紧开口道:“妈,我听着呢,有什么事,你直接吩咐就行。”

陆虹在通话里一笑,又接着说:“至明,为了治疗昏迷不醒的女儿,岳父也把女婿打成了昏迷不醒……”

余至明打断道:“妈,这件事,我清楚,就是在华山医院发生的事。”

“妈,你想让我医治女儿,还是女婿?”

“是那个女儿!”

陆虹回了一句,又轻叹道:“听到这件事后,我就想到了一句话可怜天下父母心。”

“至明,如果方便的话,就医治一下他们的女儿,让她能够苏醒过来。”

余至明在电话里道:“妈,我来治疗的话,需要先给女子做妊娠中止手术。再有,我无法保证一定能让那女子苏醒。”

“还有,即便苏醒了,也可能会因为脑损伤出现一些严重后遗症。”

陆虹在电话里道:“至明,你的医术是众所周知,如果你都没有办法让她苏醒,其他人就更没有办法了。”

“他们表示,任何治疗结果,他们都能接受,你放手去做……”

结束了与岳母的电话,余至明耳边接着响起青柠的声音。

“为了女儿的监护权,岳父把女婿打成昏迷,这种情况下,女儿的监护权应该也给不了应该在拘留待审的那位岳父吧?”

余至明解释说:“还有女儿的妈妈呢。”

停顿一下,他又道:“对医院来说,不会仔细辨别谁是第一或第二监护人,甚至只是患者没有监护权的同事或是朋友,只要在治疗前有人愿意签字就行。”

“当然,前提是没有纠纷。”

“一旦有了纠纷,就像这位岳父和女婿对治疗方案出现争议,我们就必须以法律规定的,优先监护权之人的意见为准。”

停顿一下,余至明又道:“我在县医院时遇到过一件事,丈夫和妻子正在打离婚官司,和情人出现了交通意外,抢救后丈夫陷入重度昏迷,无自主呼吸。”

“丈夫的父母和他的情人齐齐给那位妻子下跪,请求她继续治疗。那个妻子也是狠人,让我们直接拔管。”

青柠打断问:“那丈夫还能救回来吗?”

余至明说:“那人是颅脑伤势导致的重度昏迷,救回来的希望不大,但是也不能说没有一点可能。”

青柠哦了一声,说:“那妻子应该是被彻底的伤透了心。”

她又嘿嘿道:“说所以说呢,不能得罪女人,女人发起狠来,自己都会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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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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