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怎么啦?看你没精打采的,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王志行坐在院子里,面前放着一个磨刀石,手里拿着一把镰刀,正嗤啦嗤啦的磨刀。
“没事,呵呵,可能这两天忙活的事情太多了,感觉有点累。”孟真苍白的笑了笑,有气无力的说道,“对了,你公司没事吧。如果忙的话,我自己收割就行。为了割水稻,我还买了一个收割机呢!”
“呵呵,没事,”王志行拿起镰刀,用手指试了试刀刃,恩,不错,他又拿起另一把,在磨刀石上洒了点水,继续磨刀:“前几天刚接收市区的总部,事情比较多,现在人员都安排好了,大多都是最早跟着我干的人,我很放心。呵呵,也是跟你学的呀,你看你折腾了这么多,每个部门都有负责人各司其事,自己也累不到。”
王志行现在的事业也越做越大,从最初只有自己骑着三轮车去送货,到拥有五六个办事处,六辆送货车以及一百多号人的企业,其中的辛苦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自己的事业越大,他心里对孟真的感激越深,如果没有当初她的信任,没有一天十几个果篮儿,他不会这么快就能成功。
“呵呵,你那是没有听到刘静骂我懒。”孟真想想也是,山庄有陈峰、刘静,网店有杨晨,果园有三妮儿和几个农大毕业生,酒坊有罗海强和孟队长,就连基金也有罗海英负责,基本上没有她什么事儿。如今的生活,又恢复到最初的日子,每天爬起来跑到山上锻炼身体,然后带两只狗下山吃饭,没事就去山庄、荷塘转转,困了就窝到庄园里睡觉……虽然庄园的灵气虚弱了很多,但仍然比外面舒服。
“恩,那也要有懒的资本呀,”王志行边磨着刀,边说着,“哎,你真没事儿呀,我看你精神很不好,要不,待会儿我自己干吧,你好好歇歇?!”
孟真摇头,“真没事,水稻好容易熟了,我一定要亲自收割,呵呵,否则就不用镰刀了!”
自从发现庄园的变化后,她一直很郁闷。而且这话也不能对外人讲,王志行虽然能进入庄园,但是他并没有感受到里面的灵气,也无法和动物们交流。再说了,她一开始就隐瞒了灵气的事情,现在又怎么能跟他诉苦呢。
唉,有得必有失,古人诚不欺我呀。
世界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前一刻她还在为庄园扩大升级的事情沾沾自喜,还没有几天呢,报应就来了。
“行,镰刀都磨好了,走,咱们去试试吧!”
王志行这也是第一次割水稻,他心里也有点雀跃。
“恩,走!”
孟真接过一把,让雷傲在外面看家,她和王志行闪进了庄园。
“哎呀,太神奇了!”王志行看一次感叹一次,他这才去市区忙了几天呀,一回来水稻居然就成熟了,看着面前一溜溜沉甸甸的稻穗,那种丰收的喜悦也冲击着他的心房。
“来,换上胶鞋吧。”
孟真早就准备好收割的工具,只等地里的水稻成熟了。她坐在地边上,穿好黑色的雨胶鞋,把迷彩裤的裤腿塞进雨鞋里,头发也梳好,又戴上手套,这才拿着镰刀走进稻田。
“恩,真真,看这架势,一亩地怎么也能打个七八百斤稻子吧?!”
“不知道,不过水稻的亩产没有小麦多,”孟真也不确定,这是她第一次种水稻,她要求也不高,基本上能收到粮食,她就心满意足了,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亩产。
“唰唰唰!嚓嚓嚓!”
孟真和王志行一人一垄地的收割着,割好的稻子一捆一捆的放在田边,熊熊则趴在一边看着。
两亩地的水稻,两个初干的人硬是收割了三天才全部收割完。周末回来的小浪,则兴致勃勃的拉着玲珑,各提着一个小篮子在地头捡倒伏的麦穗。
“嗳,真真,你种的是什么品种呀,怎么这么香?”
王志行从成堆的水稻里抽出一个,用手搓掉稻子皮儿,露出几粒又长又白的大米粒,这些米粒个头大、晶莹剔透,丢进嘴里一嚼,一种从未有过的清香萦绕齿间,和平时在超市买的大米完全不同。
“恩,就是一般的杂交水稻呀。”
孟真把地头上的水稻都聚集到一堆,见他拿着一个麦穗发呆,便凑过来,“咦,怎么个头这么大呀,都快赶上我阿姨买的泰国香米了。”
说着,她从王志行的手掌里捻起两个米粒,恩,米粒饱满,两头有点尖,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怎么感觉这些米粒有点绿莹莹的光泽,和平时吃的白色大米不同。
“香米?没错,这个大米的味道格外的清香,真真你试试!”
王志行吐出几个碎米粒,然后又搓了一个稻穗,伸到孟真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