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战利品,伙伴们都懒得带,嫌占地方...好不容易出来一回,腰上还不挂上黑魔的脑袋?
“回去之后,我一定要用这个‘萨特’的脑袋做一个头盔!”阿方索兴奋地说道:“这玩意可是我亲手杀的,我现在也是屠魔者了!”
对,他们叫这种‘行刑者’、‘监督者’为‘萨特’。
“阿方索,这玩意在你们南方,真的这么受欢迎?”德克将酒袋放下,好奇了起来。相处的这段日子,他发现这家伙很有见识,按照‘娘娘腔’的话说,这人绝对来自于大贵族世家,而且很不一般。很有古老贵族的那种底蕴。
所以说,红魔应该是在南方极其少见。
“我曾给...我曾目睹了几位佣兵在王宫的加封受衔,他们便是拿着萨特的头颅,被国王陛下请到王都里的。”阿方索双眼发亮的说道:“你知不知道,因为这个东西,王都连翻举办了三百多场大大小小的宴会!几乎每个有点能量的贵族,都邀请了那个佣兵团!”
“末日的狂欢...”德克灌了一口酒:“那样的佣兵团,早晚完蛋。”
同伴们深以为然。
他们早已从牧师们的口中,听闻那南方的奢靡与醉生梦死。对此老爷兵们深有感触。在大领主回来之后,便安排马丁等人,对大家开始连翻教育。
按照丹口中的话,便是‘隔江犹唱后庭花’。
这个词,是从大领主口里传出来的,自己不了解到底是什么意思,但在这末日之中,谁要是有闲心偷懒,那么那些停下脚步的人,必定要被淘汰。
阿方索继续说道:“即使是现在,一个你们口中称作红魔的犄角,便能让南方的佣兵团名声大噪!让一名贵族骑士头顶屠魔英雄的光环,在贵族们的崇拜之中,享近那奢靡的荣华!”
“这个东西,现在虽然无法赢得一个圣堂的职位,但依然可以换一个葡萄酒庄园!”
阿方索的这番话,让德克等人目瞪口呆。
“这东西在‘红魔市场’卖多少钱?”“处理好的三百。萨特的贵一点,五百。”“他奶奶的,是不是有点太便宜了?”“你之前不是还嫌贵!”“萨特的战利品护符,在能增加那么一点点的生命恢复(每六秒1点),精良的才多增加五六点生命力。谁舍得花那么多钱...”
几名狮鹫骑士听到这话后,脸色有些微红,不由悄悄的抚摸起了腰间的护符。
当时入手的时候,感受着那澎湃的生命力,看着身上的伤口在短短的时间里便愈合如初。他们一度认为自己拥有了不死之身...
而且,这玩意他们花了三千多块银狐,显然,是被庇护所的那帮成天劝人捐献的家伙们,给宰了...
“你知道,你们口中的这种护符,在我们那里类似的产品,要买多少钱?”阿方索盯着佣兵们的眼睛说道:“三万!贵族们相信,这种类型的魔法奇物,能让人长生不老,拥有不死之躯!”
一口酒从德克的口中喷了出来,他终于是知道为什么庇护所对这个南方的使团如临大敌了。
他提过戈隆的脑袋,那红魔,自己杀了好几百个,黑魔也撕碎过五六个,那在南方,岂不是要受到国王一般的待遇!
说实话,如果现在不是末日,庇护所还面临着危机,黎明骑士们还未完成自己的使命。他相信,即使是自己,也要打包一堆东西,去南方享受去了...
“那我们的市场上卖的那些药剂,岂不是能让人脱胎换骨?拥有不死之躯?”莱娜忍不住问了起来。说到这里,她脸色有点发红。按照这种地域自己现在就是不死之躯...
而且,还长生并不老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