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铖不以为然:“放心,这年头技术工种最好找工作,而且他既然开口要求涨工资,就一定是有同行过来挖墙脚了。”
我挑眉,无声询问,确定?
周铖轻点一下头,无声回应,请放一百二十个心。
正经事谈完,周铖又恢复了云淡风轻的死样子,悠悠道:“所以,那小孩儿可以留下了?”
我扯了扯嘴角:“老子看起来就那么冷酷无情?”
周铖笑,忽然凑近我压低声音:“他和花雕什么事儿都没有。”
我下意识就想反问“你怎么知道”,幸亏脑袋比嘴巴快一步及时刹车,换成了横眉冷对:“你什么意思?”
周铖耸耸肩,煞是无辜:“没什么意思。”
眯起眼,我磨牙:“拉倒,你就是有意思。”
周铖乐了,那叫一个开怀:“再怎么着也比不上你有意思……”
小疯子端着一盘菜站客厅里瞅我直发愣:“这是什么活动?饭前相声大奖赛?”
花花和手艺表里如一,闻着香,吃起来更棒,我原本以为店里现在那个厨子已经成了,可两相比较,不带任何私心的说依然是花花高出一筹,或者,不止一筹。一年半的时间把花花从能做菜磨练成了做好菜,把准男人磨练成了男人。以前他的眼睛里会偶尔流露出不确定,那是对未来的惶恐,对生活的忐忑,还有其他复杂的难以描述的情绪,可现在站在厨房门口微笑着等待食客检阅的花大厨,没了忐忑,多了坚定,没了惶恐,多了泰然。
从稚嫩变成熟,这是人生的必然过程,我觉得自己该为花花高兴的,可不知为何,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李小宝的手艺明显还停留在帮厨阶段,不过刀工着实不错,切的丝啊丁啊都整整齐齐均匀漂亮,我那小饭店也用不上两个大厨,所以一个掌勺,一个切菜配菜,正好。
既然决定把人留下,自然要安排住宿,周铖和小疯子现在一个屋,空出的房间便留给了花花和李小宝。
“你俩干嘛不一个屋儿?”小疯子问这话的时候花花正往床上搬枕头,我在帮忙擦卧室窗台,李小宝对着衣柜思索该把自己的行李放哪儿,周铖倚门口围观。
话音落下,三个人的动作都停下来——周铖原本就没动作。
我发誓小疯子这话没经过大脑,要不就是他失忆了!
突来的安静有种刺激人神经的魔力,小疯子看看我,又看看花花,再瞅瞅周铖,忽然夸张地笑了两声:“哦哦你俩体格不合适,你看小宝多省地方,和花花住正好!哈哈……”
虽然他的掩盖很拙劣,但我还是庆幸关键时刻记忆侵袭了他。
花花怎么离开这里的,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当事人甲很自然,我这个当事人乙又很配合,于是整个回归场面看起来就像花花只是单纯的离开学艺,完后学成归来。一年半前那段绝对算不上阳光明媚的过往,被喜庆的重逢刻意掩盖,这是每个人希望的。
一切都很好。
小疯子没一抽到底,我感激的想冲他磕俩头。
不知道周铖用了什么方法,两天后我厨房的俩人就辞职了,而且精神状态欢天喜地,对我更是只有感激没有怨念。我不得不再次感慨周铖手腕的高明。厨房空了,花花和李小宝顺理成章入驻,几天下来,一些熟客反映菜的口味好像变了,当然喜欢不喜欢的都有,不过喜欢还是占了大多数。
在花花回来之前,我已经有日子没怎么去店里了,因为一切都在轨道上,我时不时地过去瞅两眼,就结了。但现在花花回来了,毕竟还需要时间适应,所以我也就跟着重新当起了掌柜,兼收银员。小疯子和周铖现在就算彻底退出饭店经营了,财务还是小疯子的事儿,但只需要我每月把账本拿回去给他弄弄就成了。
花花和李小宝适应得比我预想要快,也就一个星期的时间,两个人就俨然成了厨房新主,配合得十分默契,完全不需要我再侧面帮助。有时候客人不多,我在前面实在坐着无聊,就往后厨跑,可多数是跟李小宝在聊天,因为他嫌花花打字慢,所以每次都抢去花花的话头。
有天来了个喜欢重辣的客人,我便拿着菜到后厨希望花花能帮着回回锅,却没想到看见他和李小宝用手比划,你比划两下,我比划两下,有来有往,气氛愉快。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那是手语。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花花用手语,我可以肯定的说在一年半之前他还完全不会这个,可现在,他用的很熟练,最难得的是李小宝也很熟练。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李小宝总不愿意等待花花打字了,因为他们之间不需要,他们可以像我们一样的说话,即时沟通,于是那写字的十几秒便显得愈发漫长和难耐。
距离花花回来大约过了二十来天,周铖不声不响租下了隔壁的房子,就在我们对门儿。我特能理解,一个屋檐下五个人,睡觉倒是小问题,可早晨的卫生间着实让人惆怅,况且他和小疯子现在的收入也不低,自己租个房子,轻轻松松。
周末我们汇聚在周铖的新房里,共贺乔迁之喜,花花掌勺,做了一桌子好菜。
酒桌上小疯子特开心,伸手问我要红包:“乔迁之喜都得给主人家红包的!”
亏得哥们儿有准备,啪就从兜里摸出来一个拍到了他的掌心。
这回轮到小疯子愣了:“靠,还真有啊!”
红包是真的,但也的确不是为了乔迁之喜。饭店分红的事,在花花没走的时候我就提过,而且也发过几次,但那都是小打小闹,连工资都算不上更不好意思叫分红了,并且花花走后饭店一度因为我的不在状态陷入经营危机,分红的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可是现在不同,饭店运转稳定,每月除去运营成本和固定的机动资金,还会剩下不少,既然暂时没扩店的打算,那赚的钱就要给大家分分,况且周铖和小疯子要鼓捣自己的事业,也需要钱。
我费劲口舌说了半天,周铖和小疯子看我意志坚定,也不推让了,全盘收下。唯独花花,死活就是摇头。
我怒了:“你怎么这么矫情!”
花花低下头,跟犯错的孩子似的,一瞬间时光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我是老大哥,他是小弟,我瞪一下眼,他都会紧张得要命。
过了会儿,他终于妥协,默默写字给我:“我拿,但是用不了这么多,够花就行。”
我是又生气又心疼又好笑,刚想说话,在一旁看了半天的李小宝插嘴:“钱哪有够花的啊,再说依大花现在的水平随便外面找个大酒店工资都差不多这个数了,福利待遇还比这好。”
小孩儿没恶意,我能感觉出来,但被一个小孩儿这么直截了当说,还是让人挺臊得慌的,因为他说的是实在话。
花花却不高兴了,皱着眉头开始用手语比划。
小孩儿动动嘴唇,貌似想反驳,可在看了我一眼之后,也改用手语。
两个人手语了大概五分钟,总算告一段落,最终应该是李小宝妥协了,因为小孩儿放下胳膊,闷闷不乐。花花笑笑,无奈地摸摸对方的头。
周铖和小疯子是第一次看见花花用手语,自然很惊讶,但前者维持住了一贯的淡定,后者则没绷住悄悄问我:“啥情况?”
我没回答,因为这情况再明显不过了。
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上谁没了我冯一路都行,就花花不可以。别人没了我,还有张三李四来填补,花花没了我,上哪儿再找这么一个疼着他惯着他的?可是今天我才发现,不是花花没我不行,而是正相反。其他人,周铖也好,小疯子也罢,遇见了大家一道走,是有缘,能帮衬就互相帮衬,走着走着散了呢,那就散了,毕竟谁都有自己的路。但是花花不一样,打从认下弟弟那一天开始我就把他放在生命里了,有个专门位置是给他的,并且严丝合缝卡住了,要挖走,就是连皮带肉。
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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