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章 前戏(1 / 2)

师父,师父,恩师如父!

梅花十三,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青凤瞪着眼睛。

不敢相信……

梅花十三竟会做出这种事来。

而且……

还是因为这么可笑的理由。

“可笑?”

林北轻轻摇头:

青凤,虽然是梅花十三的师父,却并不了解真正的梅花十三。

梅花十三!

从小就性格坚韧。

拼命修行,想要证明自己。

哪怕自己是一个女人。

也一样能变得跟男人一样强!

从小到大。

这都是梅花十三的夙愿!

所以说……

女权这两个字。

对青凤来说,也许很可笑。

可对梅花十三而言,却是她一生的追求。

所以……

“你输了!”

林北淡淡一笑。

狗东西紧跟着,递上卖身合同:

“签字吧!”

“签字?”

拿着笔的手微微颤抖。

青凤咽了咽口水:

这一签,可就是整整八百年啊!

他能活这么久吗?

而且……

他还有未能完成的任务。

不行!

哪怕违约。

这份合同,他也绝对不会签。

至于理由……

“不好意思!”

青凤放下笔,仰头呵呵一笑:“我青凤,绝不会屈居于弱者之下。”

言外之意……

想收服我?

除非你比我强!

至于……

他刚刚跟林北打的赌。

呵呵!

谁会在乎弱者的赌约?

他青凤,可不是什么迂腐的蠢货!

“嗯……”

林北轻轻点头。

青凤会反悔,他也早有预料。

毕竟……

一个迂腐的家伙。

可坐不上刺客联盟的第三把交椅。

而且……

林北可是亲眼看过。

在另一个暗影刺客“赤牙”。

跟伍六七在小鸡岛1V1决斗的时候!

青凤这家伙。

以裁判的身份。

一剑捅死了重伤获胜的赤牙!

并且……

在事后。

还一脸风轻云淡的。

逼伍六七,替他背下这个黑锅!

这是什么概念?

就好像踢足球……

眼看着。

红队主力就要把球轰进蓝方球门。

结果……

裁判上去。

一脚就把红方主力的脚踢断了。

事后。

还要让蓝方背锅!

你说说……

这是何等的无耻?

所以……

青凤会反悔。

林北完全在意料之中。

“唔……”

狗东西有些迷惑:

既然主人你,早就知道青凤会反悔,那为什么还要打这个赌呢?

这不是浪费时间吗?

“你当然不懂!”

林北呵呵一笑:

因为人跟狗,终究是不同的!

简单来说。

狗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

都可以随意的骑上另一只狗,酣畅淋漓,难舍难分的大战一场!

而人……

不行!

不要说陌生人。

哪怕是男女朋友。

也要经历送礼物,逛街,吃饭,看电影,“哎呀,太晚了,宿舍关门了”。

等等一系列操作!

才可以挑一家酒店。

你骑骑我,我骑骑你,大汗淋漓一番。

就这样。

平时还不能忘了刷好感度!

就比如情人节。

520,1314,红包必须不能少。

简而言之。

人,是一种复杂的生物。

哪怕,大家都想要大汗淋漓,却还是要在事前,做很多准备工作。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就叫:

前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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