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第 74 章(1 / 2)

八月下旬的时候, 邱继荷买.凶.杀.人案开庭。

此前邱继荷一直待在监狱里,叶家人没有去看过他一次。叶秋芮是迫于叶茂开的威势不敢去,而叶茂开则是恨不得生啖她的肉。听说叶家连律师都没有给她请一个, 还是邱继荷自己申请的辩护律师。

开庭时间是八月二十一号。在b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而温润也在这天凌晨,跟导演请了假,匆匆赶回了松海豪庭, 这一刻对叶寒声十分重要,温润是一定要赶回来陪着他的。

然而到了家后,叶寒声却不在, 温润只好又打电话找人。

此时的叶寒声正和郑宣一起去疗养院接人。等护工给她换好衣服, 再梳理好头发后, 郑宣才将她抱起来放在轮椅上, 推着她出门。

温润打电话过来时, 三人刚上车,准备出发去法院。

“我回来了,你在哪?”

“我来疗养院接嘉嘉。”叶寒声示意余彪先等一下, “你回松海豪庭了?”

温润说是。叶寒声便弯了唇,道:“那你别走了, 我过来接你。”

说完便让司机先去松海豪庭接人。

温润就等在楼下, 因为赶凌晨的飞机没太休息好, 眼下有些青黑。但他在看见叶寒声时,那点困顿顿时了无踪影,只有满眼的欢喜。

“又偷偷跑回来。”叶寒声摸摸他眼下青黑,语气有些无奈, 虽然温润赶回来陪他他其实很高兴,可看见他脸色憔悴的模样,又忍不住心疼。

温润握住他的手,笑眯眯的模样让眼下的黑眼圈都可爱起来,“这么重要的时候,我想陪着你。”

叶寒声用力的回握他一下,示意他上车,

另一辆车上,郑宣见他只戴着顶鸭舌帽和墨镜,不放心的从车窗探出头来叮嘱,“口罩呢!口罩也带好了。法院现在肯定一堆记者!你是想去抢头条吗?!”

叶寒声皱眉看他,但他说的确实有道理,无法反驳,只能问温润,“戴口罩了吗?没带我让余彪现在去买。”

“带了带了,我刚刚摘下来透口气。”温润从衬衫口袋里掏出来个黑色口罩,自己带上,还特意往郑宣面前凑了凑,瓮声瓮气的说“好啦!”

郑宣勉强满意了一点,但还是再三叮嘱道:“到了法院你自己注意点,那些记者眼尖的很。”

温润说知道,他既然敢来,就已经做好了准备了。

四人上了车,一同往法院去。

法院门口果然不少记者扛着摄影机器在等入场。两辆车在停车位上等待着,眼见着那些记者开始进场时,另一辆车停在他们旁边,顾斯年伸出手来敲了敲车窗,“怎么还不进去?”

叶寒声降下车窗,“等记者先进。”

几人在外面等了一会儿,没多久就看见外面的记者差不多已经全部进去了,几人才缀在尾巴后面进场。温润穿着宽大休闲格子衬衫,鸭舌帽口罩墨镜遮住了整张脸,夹在几人中间低调的混了进去。

法院工作人员在核查身份证时,讶异的看了他一眼。温润拉下口罩笑了笑,朝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工作人员脸红了一下,朝他点了点头,放他们进场。

旁听席上,提前进场的记者们已经架好了摄像机,叶寒声几人在前排坐下。温润被护在了中间。除了他们,叶家人竟然没有一个到场的。

所有法官及公诉人到场各就各位之后,邱继荷和吴大贵便被带到了被告席上。法官依次核实了被告人身份信息后,由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

邱继荷为买.凶.杀.人的主犯,吴大贵为从犯。两人所犯下的罪名一桩桩一件件被列明在起诉书之上,又被公诉人念出来,公诉人神情肃穆,声线沉稳,“被告人邱继荷,被告人吴大贵,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是否有异议?”

吴大贵垂首认罪,比起翻供之前,他整个人都颓丧了许多,已经没有丝毫活气,面对指控,也只是机械的回答:“没有异议。”

相比之下,邱继荷的模样比他还要体面一些。即使站在被告席上面临指控,她仍然把自己收拾的整齐体面。然而再整洁的着装发型,都掩饰不了蜡黄的面色和深陷的眼眶。

目光怨毒的扫过旁听席下的叶寒声等人,她才咬着牙回答:“没有异议。”

接下来便是冗长的公诉人与被告人质证的过程。在庭审之前公诉机关就已经搜集了足够的证据,此时在法庭上一条条的对质,邱继荷还有律师给她辩护争取,吴大贵却已经放弃挣扎,凡是面对的指控,统统供认不讳。

旁听席上,偶尔有轻微的快门声。叶寒声脊背挺得笔直,薄唇紧紧抿着,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被告席。脸上看不出太强烈的表情,只有死死攥紧的双手才泄露了内心的不平静。

温润借着宽大格子衬衫的遮挡,悄悄伸出手指,在他攥紧的手背上挠了挠。

叶寒声眼神微动,侧过脸去看他,温润朝他笑了一下,趁着他松开手的空档,将自己的一根手指塞进了他紧握的拳头里。

有些潮湿的手心被塞进来一根温温软软带着体温的手指,叶寒声反射性的握住。细细感受着他的温度,借此平复内心的波澜。

两人都目不转睛的看着庭审,小动作只在片刻之间完成。两人坐的不远不近,下面的手指却借着衣服的遮挡,紧紧相喔。

一场庭审进行了将近一个小时。吴大贵认下了所有犯罪事实,而邱继荷的辩护律师,还在努力辩护,想要争取减刑。

然而买.凶.杀.人的性质实在太过恶劣,在网络上造成的影响也太过负面,邱继荷的结局注定无法再改写。

审判长当庭宣判:“合议庭经审查后一致认为,被告人邱继荷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吴大贵受雇杀人,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审判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向b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审判长敲响法槌,“……现在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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