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莫名其妙的(1 / 2)

拉克丝微笑道:“好啊,开始!”

听到拉克丝这局话,泰隆阴柔俊冷的脸泛起一丝青色,这句话的内容倒没有愤怒的地方,关键是,这句话的语气。

好啊,开始?拉克丝几乎是用孩童玩什么有趣的小游戏那种口气说出来的,充满了天真顽皮,但这种顽皮,这种天真,这种无所谓,在现在这个万众瞩目的场合,就是不屑,就是轻视。

以泰隆的冰冷性格,不屑,轻视都是毫无意义,刺客的修养让他可以无视任何的轻视的目光。骄傲的泰隆,其实从小就是一个好胜心很强的家伙,小时候,在诺克萨斯中,孤儿的他总是被嘲笑,被轻视,每一次被嘲笑被轻视,泰隆就会压抑不住心底的暴躁。

可是,当泰隆发现,那些曾经嘲笑轻视他的人被他割开喉咙,再也无法发出嘲笑的声音时,泰隆才明白,原来嘲笑,轻视,这些东西对一个刺客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一个优秀的刺客,真正要做的,不是用语言去攻击别人,而是用手中的刀,割开他的喉咙,让再也发不出嘲笑的声音,挖出他的眼睛,让他再也无法投以鄙视的眼神,这才是成为一个优秀刺客的基本素质。

七岁的泰隆,就已经拥有了这种素质,对于任何轻视,嘲笑,讽刺,他的思维总能保持在最冷静最理智的程度,从来不会因为别人的神态语言而有任何情绪波动,这也是泰隆最可怕的地方。

十多年来,泰隆都保持着这种冷静的将神经思维也固化的状态中,这种状态,让他总能保持在一个刺客的巅峰,哪怕是对手再细微的疏忽,也能被他抓住,进而一刀毙命。

可如今面对拉克丝,泰隆那冷酷的思维似乎极易躁动,她那淡定自若的表情,顽皮又霸道的气场,总让泰隆感到一种莫名的不适应,这种不适应来自于无法言说的本能,就好像一只老鼠被带着微笑的猫看着的时候一样。

猫是拉克丝,老鼠是泰隆。

猫的表情虽然很和善,很阳光,很慵懒很可爱。

无论再和善、再阳光、再慵懒再可爱,那也是猫看老鼠的表情。

所以,泰隆最受不了的,就是拉克丝这种运筹帷幄,掌控一切的语气神情。

拉克丝似乎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一直都用这种语气和神态对泰隆,似乎能让冷酷如阴影的他生气是一件很好玩的事。

“三。”

“四。”

“五。”

“六。”

“七。”

拉克丝伸出了晶莹如玉的手指,一字一字,一句一句的算着。

“她在算时间!”

泰隆明白到这一点时,阴冷的脸上刹那出现了一丝愤怒的潮红。

她居然还有心思去算时间,她当这是一场游戏吗?当我只是一个玩具吗?

当拉克丝数到十,一分钟之约已经过去了六分之一的时候,泰隆终于决定,真的要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女一点颜色看看了。

扬刀,利用诡异的身法瞬间突进到她面前,然后将手中锋利的刀刃架在她纤长白皙的脖子上——这是泰隆在脑海中构想了无数次,也实践了无数次的手法,千万次练习的成功,让泰隆一气呵成地完成这个过程只需要一秒,大概,她当发现锋利的刀已经架在她脖子上的时,需要三秒,才能反应过来吧?这才用了四秒而已。

当她架在她脖子上时,她绝丽的脸上不会再露出那样自信阳光,甜美又霸道的表情了吧?不会在对我那么轻视了吧?她也一定会露出惊恐而迷离的神色吧?

那么美丽的面容上,露出惊恐而迷离的神色,一定会很迷人吧?

当她露出这种神色的时候,要不要割开她的颈部的血管呢?像她那么美丽的人,颈部精密的血管中喷涌出来的鲜血也一定会特别美吧?

这个过程,只需要十秒。

也就是说,在泰隆的构想中,瞬间突进,将手中的刀放在拉克丝优雅的颈部,然后等她反应过来,脸上流露出惊恐而迷离的神色时,再割开她颈部的血管,让猩红的血喷涌出来,整个过程,只需要十秒,那剩下的时间呢?

这可是一分钟之约啊,这么长的时间,不好好利用,不好好欣赏,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了。

所以在拉克丝数数这短短的几秒钟内,泰隆的脑海中已经完全构想好了,当拉克丝数到二十的时候,他就动手,用十秒钟的时间,完成割喉见血的动作,剩下的三十秒,这是慢慢的欣赏着拉克丝美丽绝伦的脸上那恐惧而迷离的神情。

经历了这么美好的过程,她一定会永远记得我吧?记得我这个割开她喉咙,让她看见自己鲜血喷涌出来的人。

想到这里,泰隆全身冰冷的思维和神经融化了一样,全部都火热了起来,就连他也不明白这火热来自哪出。

或许,是在三天前来到战争学院第一眼看到拉克丝时,他的心里就埋下了火热的种子,美丽的容颜,灿烂的金发,完美的身段,最令人难以忘记的,是她身上那种超凡的,女神一样的气质。

即使当时有卡特琳娜,锐雯、希维尔这三个风格迥异,又同样出色显眼的女人存在,依然没有让拉克丝的自身的魅力有半点削减,在他在第一眼看到拉克丝的时候,就已经惊艳沉沦。

拉克丝的绝代风华,不是只照亮自身的她美丽,而是让见到她的每一个人,都能恍然回忆起自己心中的光芒,回忆起自己那久已忘却、不再相信的美丽。她仿佛就像一道光,能照亮人心最黑暗的深处。

一直以来,泰隆都为自己杀戮的艺术而自豪,为自己手中沾的鲜血比体内的还要多而骄傲,在卡特琳娜,塞恩、锐雯和他这四个人中,他虽然不是最强的,却是最令诺克萨斯的人恐惧的,因为他能杀人于无形,能在瞬间就取走你的生命,更因为他从不废话,办事拥有果断有效率,哪怕连你死的时候,都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杀你。

他是横在别人颈上的刀锋之影,更是别人心里恐惧的阴影。

所以,很多人都畏惧他。泰隆本人也非常喜欢这种畏惧,这让他感到很有成就感。

可是,第一眼看到拉克丝的时候,他才猛然发现。

他配不起她。

他的手中,已经沾满了太多的鲜血,而她而是如一道圣洁的光,能照进人心最黑暗的深处。每当靠近她,看到她,泰隆都感到自己罪孽深重。

他想靠近她,可是,却知道他们彼此站在两个不同极端的人,虽然会遇见,但就像两条平行线,但永远不会有相交的一天。

泰隆就像是想靠近一团火焰的坚冰,一旦靠的太近,就会融化,就会不在是坚冰。

不是坚冰的泰隆,没有冰冷理智思维的泰隆,就不是刀锋之影泰隆了。

所以,泰隆对拉克丝的心的复杂而矛盾的,他想要靠近她,冷酷的本能又在抗拒靠近她,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她那道阳光的身影冰封在自己心底最黑暗的深处。

他知道两个人必然不可能有过多的交集,所以泰隆会记住她,也想让她记住他。

用泰隆最擅长的方式让她记住——割开她的喉咙,让她的鲜血和恐惧彻底释放出来。

这样的话,她应该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了吧?

没有人会忘记一个割开她喉咙,割断她血管的人吧?

这种方式,真好。

这种方式,真美。

这样,他们就能存在彼此的记忆里了。

这就是泰隆心里的想法。

“十七。”

“十八。”

拉克丝在认真的数着,脸上依然是胜券在握的表情。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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