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天蒙蒙亮,在公鸡的叫声中,大理城中各种店铺相继开门营业,酒肆、商铺林立,街上摊位更是琳琅满目,叫卖声不绝于耳,热闹非凡。
这时,一个身着华丽金衣,背负轻重双剑美貌的少女,左手牵着一匹全身披挂的白色骏马,右手拉着一位明眸皓齿的小女孩儿慢慢悠悠的从城门外走了进来。
看着少女的出现,道路上的路人们,无论普普通通的穿着布衣的平头老百姓,还是劲装疾服,带刀佩剑江湖人士,只要在在这条街上人,都不由自主的转头去看了两眼。
一身仿若熔金为线,以之编织的金色道袍,从样式到边角无不显示着它的精致华贵,亮丽的明黄色,金灿灿的,在阳光的照耀下,远远的望去就一团是闪烁的金芒。
“……”看着那一身豪华到了极致的衣服,再看看少女和小女孩那美如天人般,神光离合,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的美貌样子。
要不是因为这里是大理的皇城,并且看着少女背着那柄一看就很重的重剑,还行动自如,宛如无物的样子,武功想来应该不低,一众已经心起邪念的江湖人士都要忍不住动手了。
“哼”,看着周围那些人带着或惊异,或赞叹,或贪婪的眼神看着自己和杨念昔,李莫愁不满的哼了一声。
不过这些行走江湖,脸皮比墙还厚的武林人士,对于这种可爱的小女孩发出的不满,他们都面不改色的,带着一种欣赏的目光,坦然的接受了。
个别爱好比较特殊的人,甚至还以一种肆意的目光,上下的打量着李莫愁,搞的李莫愁又是一阵火大。
而比起李莫愁的不满,哪怕被围观,杨念昔也并不在意,跟着姜离几年,她不但学的了一声不凡的武功,也学到了不少的人生道理。
人活着从来不是为了别人的眼光而活,而是为了自身,如果事事都要在意别人的看法,那活着得多累啊。
更何况以杨念昔穿着这么一身极为新意的,鹤立鸡群的装扮行走于人群中,绝对是被关注的对象,她要是时时刻刻的在乎别人的想法,她早就被烦死了。
慢悠悠的走了会,忽然看到路口上百十来号人围了一个大圈,叫好声此起彼伏。
“念昔姐姐,那好像有些江湖卖艺的,我们去看看吧,”李莫愁眼睛一喵,满脸兴奋的转头对着杨念昔道。
“莫愁,你想看?”杨念昔摸了摸李莫愁的头,问道。
“挺有趣的,想看看。”李莫愁在杨念昔的抚摸,舒服的眯着眼。
“那就看看吧。”
“嗯,嗯。”
见到杨念昔同意,李莫愁就欢快拉起杨念昔的跑了过去,仗着武功,左挤右挤间,就轻松的钻到了前面。
只见人群中央站着五个老少不同的卖艺人,而旁边则摆放着铁枪、大锤等看上去颇份量的物件。
为首一个四十岁左右,赤着上身,露出一身虬扎的肌肉的魁梧大汉说道:“各位父老乡亲,在下练得是我祖传的马家枪,奈何因资质有限,功力不足祖先一二,不得以将祖传枪法当做卖艺谋生的手段,实在是愧对祖先。”
“我虽学艺未精,但今天凭着一膀子力气,也给大家伙练练,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说完,在兵器架上抽出长枪,一个白蛇吐信窜到场子中央,然后双臂用力,长枪横扫,打的虎虎生风,引来周围看客纷纷喝彩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