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人比人气死人(1 / 2)

重回九四好种田 卫乔 1310 字 6个月前

“不会,不会,谢谢你了。”她把衣服换下来,准备带回去在重要场合穿。“有了这件衣服,今年过年都不用买新衣服了。”

前世有人说过这样的笑话,说有个笨女孩比较臭美,经常向父母要新衣服穿,父母觉得孩子不懂事,所以不但不给买,还经常骂她。

她非常不开心,把心事跟一个朋友说了,还羡慕朋友的爸妈,经常给朋友买衣服穿。

朋友告诉她,如果她照着自己的方法做,父母肯定也会主动给她买衣服。

从此以后,她再也不向爸妈要衣服了,就连父母偶然提起,问她要不要买衣服,她也说不要,说爸妈赚钱不容易,旧衣服还可以穿。

父母发现孩子终于懂事了,非常欣慰,反而更心疼她。

在大人看来,就算要省钱,也不能在孩子的开销上省,于是总是硬拉着她去买衣服,不要还不行。

从此以后,笨小孩也经常有新衣服穿了。

朱芳兰倒没想过以退为进这一招,只是不愿意给方明湘留下坏印象。

不过她这样说了,也没再矫情,于是笑着收下衣服。

明湘会这样做,说明真当自己好朋友,她开心还来不及。

出了服装店,两人在街上随便走了一会,又去定制店里找李文桃,看她带着女儿在那边工作,能不能适应。

让方明湘安心的是,经过半天时间练习,她已经能独自操作电车了。

看来这样安排是对的,人的适应能力真的非常强,就算李文桃这样的女孩子,给她一个机会,就努力在适应新的身份了。

不想干扰她们的工作,两人呆了不到几分钟,就离开了。

看时间已近四点,方明湘决定绕到市场那边,买些菜回家,炒几菜招待老同学。

谢国兴准时在五点后回家,看到屋里多了个陌生女孩子,愣了一下。

方明湘替两人做了介绍,把饭菜端出来。

朱芳兰见谢国兴居然是一个像明星一样的大帅哥,一下红了脸。

老家这边也有女孩子嫁给有钱男人,不过男方大多三十多岁了,有的甚至四五十岁,要么瘦得像猴子,要么挺着个大肚子,非常恶心。

她倒没认定方明湘的对象一定会很老,但是这么年轻英俊,气质出众,却是远远超出了她的期待。

这么——这么完美的男孩子,明湘是怎么找到的?

原本还想着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在男朋友的外貌方面,能超过老同学。

在这样帅气的男孩子面前,她的信心一下子被击溃了。

这么优秀的男孩子,就算像自己的男朋友一样,不会赚钱又有些宅,她也毫不犹豫地倒贴钱嫁了。

“你色眯眯地干什么?”方明湘把碗筷递给她,笑着打趣了一句。

男朋友太出色,总容易招来狂蜂浪蝶,这是难以避免的。

当初郑亚红一看到他,就使出浑身解数,想勾引他,不过没成功。

她倒不担心朱芳兰也动这样的脑筋,这个女人虽然有些拜金,不过做人有底线,不会打这样的主意。

方明湘别的不敢说,看人眼光还是比较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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