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两挂大红鞭,冲喜过后,张正大手一挥,爆喝一声:
“出发!”
迎着朝阳,踏着泥土的芬芳,足有三四十米的迎亲队伍,气势如虹,向城外走去,直奔张家堡的方向而来!
张正一马当先,眉头像上了一道密码锁,从头到尾都没舒展过,脖子上挂着一个大号的水囊,时不时低头喝两口。
身后是七八个张氏族人,仔细一看,马鞍上都放着兵器,用红布包着,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最后面押车队伍的车把式也都是张氏族人,个个精神抖擞。
中间则是订亲的主角张一鸣,眼角眉梢都是笑意,跟吃了蜜蜂屎似的,露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着圣洁的白光,旁边是沉默不语的小翠,面沉似水,一双虎目不时地四处查看,警惕心十足。
张一鸣身后,则是跟着两个光头,大脑袋一个比一个亮,一个比一个反光。
正是唐森和二狗。
唐森骑在马上,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不知在吟诵什么经文。
二狗哭丧着脸,一副死了亲爹才有的表情。
自从被张一鸣剃光了头发以后二狗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发型了,只要在雨中站一站,就等于洗头了,二狗渐渐喜欢上可这个发型,因此,在头发茬刚欲萌生念头之时,就再次被二狗用剃刀“消灭”在萌芽中!
不过,二狗把胡子茬留了下来,因为这样更加凸现男人味,最主要的原因是府里的女仆都说自己像“公公”。
本来,二狗以腿脚还未完全复原为由,拒绝加入订亲队伍。
不愧长了一个狗鼻子,嗅觉灵敏异常,嗅到了危险,早早找好了退路!
那哪行?
养狗千日,用狗一时,临阵退缩可不是好同志!
张一鸣灿然一笑:
“二狗,腿脚不好,无妨,放心,不用你走道,给你一匹马!”
“一鸣兄弟,上次给张旭做人工呼吸,害的俺的初吻都没了,还被那个狗日的踹了俺的‘小二狗’一脚,现在还疼呢,哎呀,疼得厉害,骑不了那马啊?”
“这样啊,走又走不了,马又骑不得,不过没关系,我这就从棺材铺给你量身定制一副棺材,把你放进去,抬着走,挡风遮雨还遮阳,怎么样?够意思吧?”
“哎呀,一鸣兄弟啊,你看,俺的头太亮,太显眼,容易引起那帮土匪的注意,嘿嘿,所以,俺还是不去了吧?这样,俺在家坐镇,给你看家护院,抓偷窥女浴房的色狼……。”
张一鸣语重心长道:
“二狗,一直以来人,我都很看好你,认为你是个做大事的人,能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敢做人神共愤之事,能把礼义廉耻抛到裤裆里,能把道德修养当屁放,这是一个欲成大事者的必备素养,是成为一个英雄的先决条件,一个男人,只有有所作为,才能事业成功,才能称之为一个成功的男人,才能给女人一个安稳的家,才能给女人想要的幸福,记住,你的身体里流的不是狗血,是英雄的血,何况,小翠说过,她喜欢英雄,不喜欢狗熊……。”
二狗被张一鸣这一针鸡血打的兴奋到了极点。
“俺去,必须去!”
随后,二狗摸摸裤裆,一惊一乍的叫了起来:
“哎呀,俺发现‘小二狗’不疼了,不用买棺材了,还是给俺一匹马吧?不过要母的……。”
……
迎亲队伍浩浩荡荡,想不引起注意都难,街道两旁的吃瓜群众来了兴致,开始议论纷纷:
“什么事?这么热闹!不会是哪家死了人,要出殡吧?”
“你家死人出殡穿红衣服啊?告诉你,今天是那个一品轩的厨子张一鸣订亲的大好日子!”
“张一鸣?就是那个竞拍何姑娘初夜,又包了何姑娘三年的那个败家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