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必老板暗示地说,朝夏也知道这镯子是土里挖出来的货,不过这'土里';指的是'墓里';,内行人都知道,盗墓这种事是不能明说出来的,因为一个说漏嘴,被查到说不定给抓进监狱去蹲个十年八载进行改教。
老板立即嘘了一声,"好姑娘,实不相瞒,这宝还真不是土里出来的,而是水下捞上来的。"
朝夏一怔,这点她倒是没有猜到,她以为那镯子上的黄泥土代表镯子主人所葬的墓地的泥土颜色,哪曾想到,这东西是水里捞出来的。
水葬她知道,即将死者或者生者遗体投于江河湖海的葬法。古代的时候,有些地方常年水灾,族里就会不断地送女人去祭河祭湖祭海,不懂的人说是祭神,其实就是祭妖。一般被选中的女人,都非自愿的。基本上,被族长选定后,会由司水葬者或将其屈肢捆扎,胸前缚石沉水,而且通常死者遗物归司水葬者,财产半数交地方政府,半数归寺院。
这个手镯还留着并且有一道裂纹,说不定是因为镯子主人拼命抗拒,司水葬者嫌碍事想直接杀死镯子主人投江,只是还没杀,倒是被镯子的防御法力给震住了。最后,这镯子就与主人一起水葬了。
想到这里,朝夏目光扫向老板屁股下面的那块石头,登时一片清明。
这块石头,说不定就是陪葬品。
手镯主人的家人知道这石头里面的翡翠,不愿让自己的女儿去祭河,又不得不依事办事,才想到了这么瞒天过海的一招。
一来不用担忧陪葬品会被司水葬者收走,二来让自己的女儿死了到阴曹地府还有块翡翠傍身,不怕被其他鬼欺负。
他们仅是凡人,哪里真正明白,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道理?这不,就给捞了上来,让现在的盗墓者捡去了。
而且,还将属于朝夏的。
大脑快速地运转了一下,朝夏对老板说道:"三千块吧,这东西仅值这个价了,老板要是同意,这东西我就收了,要是不同意也罢了,要知道这宝不是谁都可以配戴的,要是惹了怨灵,它会闻着这宝的味寻来,最后缠住偷盗者及拥有者不放的。"
老板即知道盗墓的事,就应该知道,盗墓有很多禁忌,真正懂行的摸金校尉,在偷宝时,第一件事会先点灯请过墓主人的同意。如果遇到传说中的鬼吹灯,你这个摸金校尉可就要担心了,轻点的还有一条命,严重的,你死后就给墓主人当个垫背的吧。
"好姑娘,三千块你不觉得自己砍价砍得太吓人了?"老板当然知道这宝贝不是谁都可以配戴,所以他的老大才急着转手,只是,用命换来的手镯才得那么三千块,确实太他妈的贱价了。
"三千块已经给多了,要是我去古玩店买一样水色这么差,这么粗糙的顶多就是两千块,何况人家还有发票,如果假货还可以告他们。你的不仅没发票,还有裂纹,你这裂纹就是最致命的。你想,一样的钱,为何要买个有裂纹的?而且这东西还不干净,万一有个什么好歹,百病缠身就算小事了,丢了性命可就冤了。"
朝夏字字珠玑,却字字有理,说得老板嘴巴一张一合,好半天答不上话。
"要不这样,我再加五百,你屁股下面那块石头也一并买了,我是彩绘艺术家,最喜欢的就是拿什么画什么,你那块石头画个观音的莲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