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莫骁来说这一切都是新奇的,所以她到还不觉得,只觉得其实这个名字有些适合自己,在她所在的时空从历史上来看,她大概就是那个时代的弄潮儿吧。
“没有呀,挺好的,这句话流行的久了些,可是越经典的东西才会流行这么久不是吗?”莫骁反问。
王明义没想到她会这么回答,现在的年轻人大都是看不上这些的,莫骁这个刚刚毕业的小姑娘倒是接受的理所当然的样子,相比起来,感觉自己还要先进些。
由于今天工作不是很忙,莫骁又才来没多久,所以她的辞呈一批下来就可以走了,不过工资就没有多少了,好在她并不介意这些,莫骁本身又是个不缺钱的。
她在宿舍门口站着,王明义自告奋勇的和她一起去了宿舍打包好了一些零散的东西,并且还陪着她等车,美名其曰送送她。
莫骁也就由着他,她已经把王明义这个人了解的差不多了,他是一个很有计划的人,无论任何事情都有条有理,不过想到莫骁也是他计划中的一环,她又对这个人不喜起来。
远远的开来一辆跑车,敞着棚,炫彩的蓝紫色上面闪着流光,十分符合时下年轻人的审美,车上坐着的是墨门里的一位堂主,听说莫骁辞职了,十分开心的自荐来接她。
那男人不是我们印象中的那种五大三粗一看就不像好人,而是看起来彬彬有礼素质极高倒像是一家公司的总裁。
看到这样,王明义的脸都快垮掉了,不过还是镇定自若的把东西递给那位“优质男”,遗憾的和莫骁道了别。
他没见过这个男子,以为他是莫骁的追求着,看着坐位上的两人一位西装革履气场强大,一位白衣胜雪小鸟依人,心里就产生了一种不太愉悦的情绪。
他自知无法与这样的人相比,却产生了强烈了的不甘心,凭什么这样的男人就能得到她,而自己只能看着他们两人的背影离去。
就算那位男士看起来有钱有地位,那又怎么样,他又差了哪里?
他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不会大富大贵,但他也自问做到了为国为民,这些怎么能用金钱去衡量?
他没有想过,自己只不过是想要利用一下她,得到一次晋升的机会而已,却产生了不甘心嫉妒等情感的原因,只是一时觉得这个社会的不公平。
有的人天生就是人生赢家,他们无需努力的时候就站在了别的人终点之外,这种人一旦努力了,那更是把他们这种生于普通人家的打击的不敢与之相比。
他虽然有些嫉妒那个男人,但还是有理智存在的,他不会认为那些人整天什么都不做就能得到一切,而是觉得单论起跑线就十分不公平了。
他这么努力的想要提升自己,也是想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得到一些尊重而已。
老实说,他们这些人在普通人面前还有些威信,在大人物面前那就是什么都不是,他也十分想要一视同仁,但事实证明绝无可能。
那些人天生就可以站的那么高,那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也能成功的,他只有时时告诉自己这个信念才能不对生活怨怼。
莫骁坐副驾驶上,看着那位长个年轻面孔却是自己叔叔辈的男人道:“秦叔叔,你怎么来了?让司机来接我不就行了。”
秦时嘴角扯出一个笑来,看起来像是小丑一样,这位秦叔叔是个面瘫,他笑起来十分僵硬像是经历了十大酷刑一样让人无法形容。
莫骁无奈道:“秦叔叔,您能别笑了吗?”
记忆中,她是和这位叔叔很亲近的,小时候来经常带那种进口的巧克力给她吃,那时国内少有外国的产品,每次她都十分开心。
关键是这位叔叔的长相十几年都没变过,如同天山童姥般,如今她长大了说是莫骁的哥哥都能说的过去,这句叔叔叫的真有些让人不情愿呀。
“这不是你爸说你不在那上班了,我替你高兴嘛。”秦时道。
莫骁:原来如此,看来大家都是不看好莫骁这个决定的,那为什么没有人阻拦她,如果打消她这个念头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想来想去,觉得这个锅应该由莫父来背,他太过溺爱自己的独女了,要星星不给月亮,就算莫骁要做一个宇航员登上太空他也会同意的吧。
不过,她觉得她原来这职业的危险系数比登上太空还要大呢。
把莫骁的记忆吸收的差不多之后,栾九凤也与时俱进学会了好多现代词汇,用起来简单明了,十分容易理解,她还挺喜欢的。
“嗯,我这次打定主意了,不会在外面上班了,要是如果有一天与爸爸对上,那时我又应该怎么办呢?”莫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也没必要隐瞒这个温暖的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