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上到初中她就辍学了,做过洗车工、餐厅服务员、酒店前台、洗碗工……
换过数十份工作,各种体面的、不体面的工作,她都做过。
直到在酒吧做酒保,因为长相美丽,被几个常在街头混的小混混缠上。
让她陪睡,她自然拒绝,她能够活到现在唯独残留的就是那一股子骨气。
可是直到那天,她才知道自己所谓的骨气和自尊到底有多么可笑。
那天已经是深夜。
她从酒吧出来往自己租的公寓走,宽敞的街道无人,一个女孩子大半夜的一个人在路上走,未免有些害怕。
果不其然,走了几步就迎面碰上那几个经常纠缠她的小混混。
小混混们似乎是等待很长时间了,个个脸上挂着猥琐的笑容朝着冷嫣靠近。
在她喊救命不成,挣脱不成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迈巴赫戛然而止,一身冷厉的男人,眉目英俊,几拳就将小混混们撂倒。
冷嫣永远都忘不了初见墨远辰的那一眼。
明明已经是深夜,他身上却有刺眼的光,璀璨得好似城堡里面耀眼的水晶灯。
在遇到他之前,她在酒吧工作,看过形形色色,却从未见过这种男人,相貌英俊灼灼其华,眼底却是一派清冷之色,好似什么都进不去他的眼,也进不去他的心。
当时,她就在想,这样的一个男人,心里会在想什么呢,他同她的世界观有什么不同,他是做什么职业的,又为何会救她。
于是乎,在脑子里的想法天马行空之际,她做了有生之年,最痛快,最大胆的一件事情。
在男人要离开之际,她一把扯住了男人的袖子。
坚定的声音带着决绝,“先生,我想跟你。”
墨远辰怔愣了一下,左侧的长眉轻轻挑起,嗓音寡淡又清凉,“你知道跟我是什么意思?”
“……”
黑暗中,她不知道自己的脸到底有多红,只能听见自己发抖的嗓音,在风中摇曳破碎,“我,我想跟在你身边做事,不离不弃。”
其实最后四个字她根本完全没有必要说的,说完就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