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乐叫了私人医生给带回来的男人治伤,确切地说,是少年。
他在那少年的兜里翻到了钱包,里面有他的身份证。
证件上的头像清俊冷漠,好看的不像是证件照照片,毕竟连明乐这种自称帅气无敌的人,身份证上照片也锉得不能入眼。
18岁,林川市人。
名字很好听,叫,凌初。
“明少爷,您朋友都伤不要紧,都已经做了消毒处理,好在伤口都不深,不用缝针。最近几日,不要沾水。”
“知道了。”
医生走后,偌大的房间又显得空空荡荡。
头顶华丽的水晶灯照在凌初身上,光线微白,让他整个人亮的耀眼。
恍惚中,给明乐一种他不是凡人的错觉。
妈的,就是神仙,亲了老子也不能就这么轻易放过!
明乐仔细地端详着那张脸,床上,少年凌乱的黑发遮在额前,白皙脸庞轮廓深邃,鼻子高挺,唇角微扬,睡梦中都带着一股桀骜不羁。
好像在哪里见过!
脑子里的一根弦“崩”了一下,弹得他神经疼,明乐按着太阳穴使劲召唤007,可那家伙悄无声息。
……
睁开眼时,天已大亮。
凌初警惕地看着周围,奢华的贵族装修与后现代的简约融合,使整个房间看上去卓然大气。
他坐起来,抓了抓凌乱的发丝,胸口传来的隐隐疼痛告诉他,这不是在做梦。
“醒了?”
一道低沉的声音从窗口传来,清冷的阳光里,明乐俊美绝伦的面庞微微泛着金色的光晕。
他慵懒地坐在沙发上,正支着头,饶有兴致地看向凌初。
凌初挑了下眉,似乎有点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