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晦暗无光的地下室,两人站在苍茫的天地间,都深深地吸了口气。
深蓝的夜空中,零星地散落着几颗星子,并不耀眼。明乐仰天大叫一声,心中的郁结算是出了三分之一!
听到楼上有人咒骂“哪里来的神经病”,凌初忙捂住他的嘴,冷着脸训斥,“不怕扰民啊。”
“怕个锤子,小爷今儿高兴!”
见他脸上恢复了生气,不再死气沉沉,凌初也弯起了嘴角,“你刚刚说去见朋友,其实是想单独见我爸吧?”
“对,我就想给他一笔钱,让他以后离你远远的,最好永远别找你!”
凌初从兜里掏出那张卡,“五百万?你还真有钱,这钱留着给我多好!”
“行啊,你要不嫌少就拿着呗,就当小爷我给你的聘礼了!”
凌初撇撇嘴,认真地将卡插回他衬衣口袋里,嘴里开着玩笑,“五百万就想买了我,想都别想!”
知道他不会要的,明乐也不强求,拉起他神秘兮兮地说,“喂,今天还有件事没做。”
“嗯?”
“跟我走。”
上了车,明乐给许涵似乎打了个电话,好像是问他什么位置。
凌初问他去哪儿他也不说,只是开着车,一路往林川郊区驶去。
夜,黑漆漆的,道路两旁,树影幢幢。大约开了二十几分钟后,明乐在一个空旷的空地前停了下来,而远处,似乎是个破旧的仓库。
仓库门口点了一盏瓦数很低的电灯,给这无边无际的黑暗点燃了一丝光亮。
“来这干嘛?”凌初不解。
明乐牵着他的手,一步一步地向前。他们刚走几步,许涵带着一群人迎了上来,人影绰绰,将近十来个。
“明少,你来了。”
明乐不语,昂起下巴跟着那群人走进了仓库。
黑洞洞的仓库内,只有那门口的一丝亮光洒了进来,其余地方几乎看不清。
可就在那一小块光亮中,几个人背靠背地被绑在一起,嘴上封着胶带,如一群嗷嗷待宰的羔羊。
在这样黯淡的光线下,凌初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们!
化成灰都认得!
那日,就是他们把他从赛场带走,在小巷中毁了他的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