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上衣袋,我嫌弃地看了一眼,美是很美,估摸着能迷倒那么一大片,就是太麻烦,还是男装好!
不过人生总不能一成不变,老是穿的破破烂烂去骗人玩够了,这次换个新花样,本色出演!
不知道我的哪辈子祖宗欠了皇家的人情,居然把代价落到我头上。
其实打心眼里我也不太愿意做这种事,瑞王府名声太好,好的让人下不去手,果然,伴君如伴虎。当我坐在早点铺门前盯着正在和一个乞丐交谈的瑞凌的时候,我如是想。
跟了他一天,隐隐觉得这个人好像和传说中略有不同,不过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要不是我被四个老家伙天天生不如死的训练,我一样看不出端倪。于是我决定雇几个小混混给他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的想法瞬间被否决,我决定亲自上阵,做那个混混,因为英雄救美太恶俗,难以形成深刻印象,也许这样成功的机会更多一些。
当然,我不会承认,我就是想变着花样玩玩。
那个乞丐其实不是一个乞丐,而是落魄书生,仔细看去还挺英俊,所以我下手的时候顺便帮他把积压许久的病治了一下。
余光看到他停下,我动作更卖力了点。
本来看他兴致勃勃,以他传说里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个性定然是要来插上一脚的,不想,他竟然只是兴致缺钱地看着。
还好还好,没有转头走掉,我已经成功了一半,我这样安慰自己。
最后实在没法忍受自己像是耍猴戏一样的我愤然离开,当然,做戏要做到底,所以我揪着那个落魄书生。
本以为这一局我败局已定,万万没想到我离开之时后面居然有人跟踪。
冷笑一声,就凭他?也敢跟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