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首先是从华夏京城开始的。
某一天,华夏京城的街头,多了一个失忆的男子。
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自己是谁?
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
脑中的记忆像是被人丢进了回收站一般,被粉碎的一点也不剩。
他就这样茫然地在京城某个公园上的长椅上醒来。
(当然,现在的我自然已经回忆起那时候发生了什么,我的两个人格:一号和二号,同时被抹掉了记忆,丢到了不列颠和华夏,一号用的是流浪汉的身体,二号用的是自己的身体。
由于使用的身体不同,我们两个的具体状况也会有所不同,这个过会儿会提到。)
就在这种茫然无措的转态下,他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在公园里逗流浪狗的小女孩。
那小女孩一见到他,就像遇到了熟人一样走上来,道:
“大叔你怎么在这儿?”
“小姑娘你认识我吗?”
听到这句话,那小女孩反倒是疑惑地歪了歪头。
“虽然不知道你的名字,但我当然认识你啊,就是你把我交给吴叔的,你忘啦?”
(赵琦当初选择把我丢到京城,可能是个错误,谁都没有想到,我这么快就遇上熟人。)
这小女孩正是当日挨了一记人生冲来拳的慕容婉君。
当然,她现在叫作吴慕容。
“真不好意思,小姑娘,大叔可能出了点事情,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
“这样啊……那要不你和我走吧,我虽然不知道你名字,但吴叔肯定知道。”
“你说的吴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