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得好!”黄成目瞪口呆,心中又惊又喜。
突击步枪有效射程只有四百米,没有瞄准镜的情况下,一枪打死八百米外的狙击手,如此强大的枪法,只有几十年前出现过。
上个世纪,曾有一名士兵使用栓动手步枪,凭借肉眼枪杀八百米外的一个修罗国人。
“敌人来了。”刘刚大声道。
却见五十几个身穿白衣服的匪徒,拿着各种款式的突击步枪,气势汹汹的冲向哨所。
白雪覆盖的环境,白色的衣服,是最好的伪装。
秦汉调转枪口,一次次扣动扳机,一个个白衣匪徒倒下。
血液流淌而出,白雪变成红雪。
一个弹夹打完,匪徒总共倒下三十个。
换上一个弹夹,再次瞄准、扣动扳机,一个个匪徒沦为尸体。
不出意外,袭击哨所的匪徒,再次全军覆没。
“伤到哪里了?”黄成问道。
“手臂被子弹擦了一下,没事。”郭岩摇了摇头。
黄成走进哨所,拿起卫星电话汇报情况。
看着李定胜残破的尸体,秦汉心下有些伤感。
重生以来,这是第一次有人死在他面前。
显然,敌人被他排除在外了。
敌人死得再多,他只会拍手称快,不会心怀不忍。
虽说认识只有几天,但李定胜是他的战友。
一起当兵几年是战友,一起当兵几天就不是战友了?
“连续三次袭击,明显不正常。”刘刚说道。
“难道是上个月的事?”黄成若有所思。
“班长,上个月发生了什么事?”秦汉问道。
“全球面粉贩施洛华的弟弟,逃亡的时候,被我们打死了。”黄成也不隐瞒。
三个小时后,团长于诚带着十几个士兵来到哨所。
“团长。”众人敬礼。
“怎么回事?”于诚回了一礼。
“凌晨五点左右,有一个狙击手......”黄成说了一下情况。
“狙击手呢?”于诚问道。
“被秦汉打死了。”黄成说道。
“好!”于诚点了点头,看了看堆积如山的尸体,让随行而来的士兵掩埋,来到李定胜面前,敬礼、取帽、弯腰......
“团长,三次枪战,死在秦汉枪下的匪徒,已有七十七个。”黄成说道。
于诚愣了愣神,心中难以置信。
使用有效射程四百米的突击步枪,一枪干掉八百米外的狙击手,如此枪法,于诚感到匪夷所思。
首战干掉二十二个匪徒,第二次干掉十二个匪徒,这次干掉四十三个匪徒,这般战绩,自古少有。
“很好。”于诚点了点头,带着李定胜离去。
时间如流水,一个多月悄然而逝。
战功卓著的秦汉,得到一个个人一等功,一个集体二等功,军衔也从上等兵升到下士。
眼下这个年代,杀敌一个都很困难,他却杀了七十七个匪徒。
七十七个匪徒之中,狙击手特普森是全球通缉犯,总共杀害了一百多人......
军衔升了一级,得到两枚奖章,秦汉多少有些欣喜。
纵然他是大秦帝国的皇帝,但前世今生,当兵入伍、立功受奖都是头一次。
没有经历过的人生,终归有些残缺。
前世没能当兵,就是他的一个遗憾。
或许是施洛华的手下折损太多,又或许是别的原因,连续一个多月,都没匪徒进攻3715哨所。
闲着无事的秦汉,每天吃饭睡觉站岗,都没有停止悟道。
一心九用的他,一直心有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