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部落的骑兵停到了一边,救治伤员,喂马,吃食,休息。之后赶着小部分奴隶去收拾猎马人的营地,将所有能利用的兽皮,食物,绳索等都收拢起来,绑到俘虏肩膀上,让他们背负着往南走去。
林迹这边,今天的伤亡也不小,有四五十人付出了生命。不过活着的人都是喜悦的。
他们砍杀的敌人在八百以上,俘虏的人数也有五百多人。经历了这一战,猎马人算是元气大伤了。剩下的人逃的逃,散的散,应该也不足为惧了。
他们真的打散了猎马人,而且为部落的发展赢得了时间。这是超出他们出来作战的预期的。所以他们没有理由不高兴。
出来时候只是走了三天的路,回去的时候走了整整十天。俘虏们没有马,就算拿鞭子抽着,一天走三十公里也是极限了。
伤员、缴获的马匹和捷报先回了聚英坡。蒙古部落的情况也在这几天传了过来。部落接纳了几批伤员,这几天外出巡视的斥候发现了一伙探马,被焙阳带人全歼了。此外一切相安无事。这也让林迹等人放了心,反而走得更慢了。
回到部落,整个部落的人都涌到草原上来迎接。
活下来的三百余人马被人不住拥抱,抚摸着。对于这里的人来说,这是从来没有过的胜利。作为林迹子民的蒙古部落人,此刻他们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荣誉。
这里的人几乎都和猎马人战斗过,但鲜有胜利,这样以少胜多,还能俘虏猎马人的大胜,自然听都没有听说过。
他们要用自己所有的热情,来表达对林迹这一行人的欢迎和尊重。
庆典似乎从一开始就陷入了顶峰,场面热闹的让……马受不了。
在林迹等被人群拥着的功夫,白马和小白已经挤出人群去,往山坡上跑了。它们受不了那样的场面。而白马喜欢吃带皮的嫩玉米,路上耽搁了几天,玉米都快老了。小白则拿着自己的大刀去挖红薯,而后在溪边洗洗后吃的嘎嘣脆。
盛大的庆祝似乎没有停下的迹象,林迹被人喂得撑不下之后,自己也逃了出来。还好没有酒,要不然他就得趴下了。
他来到溪边将自己身上厚重的铠甲除了下来,在溪水里美美洗个了澡后躺在溪边的草地上。
焙阳站到了林迹身边,尽量让自己的身体挡住忽而格看向林迹身材的目光。林迹连着十几天衣甲不脱,身上明显在长肉,之前显得苗条,现在开始变得壮实了。
林迹出去着一趟救回了几十个忽而格部落的人,忽而格在见到林迹之后,那姿态完全就不能看了。焙阳都怀疑要不是自己看着,忽而格这个傻女人会现在就扑过来。
自己的女人有了偶像之后,那日子过得多憋屈就别提了。
“刚从战场回来,别靠我太近呐,当心拿枪别你。”林迹眯着眼睛,伸手去摸枪。
这里没个女人就是没个贴心的。自己洗干净了,也没个人送件干净衣服来。林迹暗叹着爬起来,翻身进入小城,在小城穿好才跑出来。也不顾什么大白天自己消失不见这种事会不会吓到人了。
林迹出来后发现焙阳还站在小溪边,问道:“有事?”
焙阳道:“我们这里人有些少,你看我们是不是该多弄些人口来?”
“联络队不是已经出去了么?要回来没那么快。而且这几百俘虏应该也可以用一段时间了。”林迹将溪边自己的衣甲收了收,准备放在溪水里洗一洗。好些天没换洗,臭得有点难闻。
焙阳提议道:“你们不是说,猎马人的男人死的差不多了吗?我想要不要把他们的女人孩子给弄回来?”
林迹洗衣服的手顿了顿。这个打算够长远的。因为孩子长大,起码要几年时间。而弄来女人要人口增长的话,那就要更久了。这都是短时间内看不到成果的事情,焙阳没有理由这么上心。
“你想干什么?”林迹扭头看向焙阳。
“我想出征。”
“你弄那么多人干什么?”
“我想不回去了。”焙阳咬咬牙,把话说了出来。
在茂部落,他被人推举成为首领,自然有无数的尊崇。但他知道那是他母亲光环想延续,有些事便会觉得自己活得有些束缚。他觉得以自己的能力,也是可能成为和他母亲一样的高度的。在这里,他看到了这样的希望。特别是在跟林迹学了不少东西之后。
另外,对采茸的失恋之后,他对感情有了不一样的感悟。现在,他觉得跟忽而格一起骑马在草原上奔跑,有另一种甜蜜。他也不想割舍这些。
所以,他要考虑林迹离开后这里的情况了。人口太少,他自然害怕猎马人再次聚集来攻。趁现在猎马人男人数量不足,端掉他们的老窝,这自然是最好的。
“想好了?”林迹问。
他把焙阳带出来的一个目的就是把焙阳带歪。现在应该算是成功了。不过看到成果,他并没有多少成就感。焙阳这人是个真性情的人,作为朋友还是很靠谱的。而且他已经投到了林迹麾下,林迹觉得把他留在这苦寒之地,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嗯嗯。”焙阳认真点头。
焙阳作为一个华夏的公爵要留在这里,林迹还得为他做些周期的安排才行。不过这事得慢慢来,现在的当务之急反而是听焙阳的建议,去端了猎马人的老窝。
想到这些,林迹道:“通知半个小时后百夫长开会吧。我们安排一下,接下来的交给你。”
林迹将衣甲洗好挂在木杆子上,将还在田地里祸祸的小白和白马叫出来。这两货没人敢管,那些负责农田的妇人还高兴在后面献殷勤,林迹可不想把这两货养成猪。
在没有酒水的时候,把人从庆典里叫出来并不麻烦。
半小时后的头目会议,除了打嗝之外,大家都很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