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轶歌长得很好看,从大学开始就进娱乐圈了,摸爬打滚了四年,混得还不错,是个有演技有颜值的大明星。
听说她上个月杀青的电影在界内获得很好的口碑,今年还被提上了最佳女主角的名单。
不过这个荣誉还不能满足她的野心,她想要的是最佳影后。
但这是为了什么呢?
毫不夸张地说,是为了男人。
她和林落归一样,都在等一个不可能的男人,一些个良心被狗吃了的混蛋男人。
然就算如此,她们还是想着怎么从狗肚子里把心掏出来给他们装回去,次次尝试挑战自己的极限,是个彻头彻尾的笨蛋。
这样算起来,他们还都是从属一个蛋的系列。
混蛋配笨蛋,多和谐。
林落归这样想着,经常梦里都在傻笑。
“喂。”宋轶歌重重拍了一下林落归的肩膀,等她从梦中惊醒才道:“你真打算去灾区?”
“什么灾区?乌鸦嘴。”林落归吸了吸鼻子,看着外面的阴雨,回头再次强调,“我说了,我是为了工作,”
宋轶歌才不理会她的口是心非,继续问,“你就这么确定,他也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