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七十二章 开局嫩死史矛革(下)(2 / 2)

而巨龙史矛革早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不过杨信也没有浪费,史矛革的龙肉可以吃,龙血除了沐浴之外还可以喝,龙牙、龙骨等可以做成武器,龙筋可以做成弓弦,龙鳞可以做成铠甲。

这一忙活,足足让杨信忙活了一年,才将巨龙史矛革的尸体敲骨吸髓,利用个精光。这一年来,由于龙肉和龙血的温养,杨信的实力暴增,韦赛利昂也有了一丝史矛革的风采,巨狼灰风更是直接晋级成火系为主风系为辅的风火炎狼。

而史矛革的龙鳞被打造成了武器和盔甲,其中大部分龙鳞被用在了韦赛利昂的身上,杨信可不想韦赛利昂如同史矛革一样,被人一箭给射死,所以杨信将大部分龙鳞给韦赛利昂制作了一副盔甲,剩下的则为自己和灰风打造了一副盔甲。

史矛革的四颗最坚利的龙牙被杨信打造成一柄剑、一杆大枪、一柄刀、一柄钩,剑为长生剑,杆为霸王枪,刀为碧玉刀,钩为离别钩。

龙骨和龙筋则被做成弓与箭,其他剩下的龙骨和龙鳞等被杨信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装入了储物空间。

做完这一切后,杨信随手带上一些金币以及财宝作为盘缠,准备游历大陆,至于满山遍野的财宝,杨信除了在最初之时感觉到惊艳乃至一阵失神之外,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杨信并不在意,那些财宝在杨信看来与石头无异。

至于矮人视若珍宝的阿肯宝钻,在杨信看来不过是一块漂亮的石头罢了,阿肯宝钻还不如精灵王瑟兰迪尔的钻石项链,刨除钻石项链被赋予的爱情意义,钻石项链之上多少还有一丝魔力,这一丝魔力并不能用来攻击,却是能令人安神,尤其是在月光的照耀下,精灵王的钻石项链犹如沉浸在温柔的月光之中,散发着洁白的光辉,使人的心更加宁静。

这也挑起了杨信对魔法的向往,杨信不求攻击性质的魔法,杨信想要淬炼心神的冥想法,原因是,杨信在各个世界不断轮回之后,感觉太累了,这是来自心神方面的疲惫,精灵王的钻石项链虽然有安抚心神的功能,但是,自从杨信吃了龙肉,喝了龙血,沐浴了龙血之后,钻石项链的凝神功效越来越弱,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杨信的要求,至于上个世界,光之王女祭司梅丽珊卓的项链,杨信是不敢动的,天知道,光之王会不会从中做了手脚。

索性,杨信准备学习魔法中的冥想术,而冥想术的来源当然是那位伟大的灰袍巫师甘道夫。

甘道夫此时正在大陆上游荡,找到他很不容易,不过,杨信知道,十年后,不,确切地说九年后,甘道夫会前往夏尔镇,伙同矮人十三太堡和霍比特人开始孤山之旅,杨信准备在夏尔镇等,在去夏尔镇之前,杨信准备先在中土大陆旅游一番,杨信的第一站便是幽暗密林。

杨信选择幽暗密林一是幽暗密林离孤山最近,二是幽暗密林有精灵啊,这种传说中的奇幻生物不见一见太可惜了。

于是,杨信带着精灵王的钻石项链骑着巨狼灰风便上路了,而巨龙韦赛利昂便被杨信留在了孤山,杨信将其留在孤山原因有二,一是让韦赛利昂冒充巨龙史矛革,九年后的五军之战杨信绝对会给世人一个大大的惊喜,二是韦赛利昂吃的龙肉最多,喝的龙血也最多,沐浴的龙血也是最多的,也得需要时间好好将其吸收和转化。

再一个,骑着龙也太拉轰了,容易引起中土大陆土著乃至神明的关注,索性,杨信便让韦赛利昂冒充史矛革留在了狐山。

“目标幽暗密林,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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